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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3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修訂頭孢唑林注射劑說明書的公告。
圖源國家藥監局官網
界小藥對本次修訂詳情進行整理總結,臨床醫師、藥師應當仔細閱讀上述藥品說明書的修訂内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進行充分的獲益/風險分析。
1 不良反應有哪些?
已報道有以下不良反應:
皮膚及皮下組織類:皮疹、瘙癢、多汗、潮紅、血管性水腫、過敏性紫癜、荨麻疹、多形性紅斑、剝脫性皮炎、史蒂文森-約翰遜(Stevens-Johnson)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急性泛發性發疹性膿疱性皮病。
消化系統:口腔念珠菌病(口腔鵝口瘡)、口幹、口苦、口腔潰瘍、惡心、嘔吐、胃痙攣、腹痛、腹脹、腹瀉、便秘、肝炎、黃疸、厭食和假膜性結腸炎。假膜性結腸炎可能發生在接受抗生素治療期間或之後。可見血清氨基轉移酶(SGOT、SGPT)和堿性磷酸酶水平的瞬時升高。罕見惡心和嘔吐。
全身性及給藥部位反應:藥物熱、胸部不适、乏力,少見靜脈注射發生的血栓性靜脈炎,注射部位皮疹、瘙癢、腫脹。肌内注射給藥後偶見注射部位疼痛,部分出現硬結。
免疫系統:超敏反應、過敏性休克。
精神及神經系統:頭暈、頭痛、全身或局部麻木、震顫、皮膚刺痛感、暈厥、顱内壓升高、抽搐、痙攣、嗜睡、煩躁不安、失眠、幻覺、噩夢、眩暈、潮熱。
呼吸系統:呼吸困難、胸腔積液、喉水腫、咳嗽、鼻炎、支氣管痙攣、間質性肺炎、嗜酸性粒細胞性肺炎。
心血管系統:心悸、發绀、心動過速、房顫及其他心律失常、血壓降低、血壓升高。
血液系統:凝血功能障礙、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白細胞減少症、血小闆減少症、血小闆增多症、全血細胞減少、嗜堿性粒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症、嗜酸粒細胞增多、白細胞增多、粒細胞增多、單核細胞增多、貧血、再生障礙性貧血、溶血性貧血。
腎髒及泌尿系統:血尿、尿失禁、BUN值升高、血清肌酐升高、間質性腎炎、腎衰竭。腎功能減退病人應用高劑量(每日12g)的本品時可出現腦病反應,如意識模糊、癫痫發作。
其他:眼睑水腫、眼幹、視物模糊、關節痛、肌無力、肌痛、耳鳴。生殖器和肛門瘙癢(包括外陰瘙癢,生殖器瘤和陰道炎)。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見。
2 3種情況禁用
1.頭孢唑林過敏者禁用。
2.其他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3.對青黴素或其他β-内酰胺類藥物有嚴重過敏史的患者禁用。
3 用藥注意這8點
1.交叉過敏反應:患者對一種頭孢菌素或頭黴素(cephamycin)過敏者對其他頭孢菌素或頭黴素也可能過敏;患者對青黴素、青黴素衍生物或青黴胺過敏者也可能對頭孢菌素或頭黴素過敏。
使用本品前必須詳細詢問患者先前有否對頭孢唑林、其他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或其他藥物的過敏史。有青黴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本品。療程中如發生過敏反應,需立即停藥。發生過敏性休克時,需保持呼吸道暢通、吸氧、并予以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及抗組胺藥等緊急措施。
2.對診斷的幹擾:1%應用頭孢唑林的患者可出現直接或間接抗球蛋白Coombs試驗陽性及尿糖假陽性反應(硫酸銅法)。少數患者的堿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轉移酶可升高。
3.用于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因腎功能受損或腎功能不全而導緻的低尿量患者,應謹慎使用本品,應用時必須減量。與其他β-内酰胺類抗生素一樣,如果對腎功能受損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55mL/min)給予不适當的高劑量,可能會引起癫痫發作。
4.肝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或營養不良的患者,療程較長的患者和以往經抗凝治療穩定的患者,可出現頭孢唑林相關的凝血酶原活性下降的風險。
5.長期應用可導緻對本品耐藥細菌過度生長,治療期間一旦發生二重感染,應及時采取适當措施。
6.與所有頭孢菌素一樣,本品慎用于有胃腸道疾病,特别是有結腸炎病史的患者。
7.包括頭孢唑林在内的幾乎所有的抗菌藥物在應用中都曾有過艱難梭菌相關性腹瀉(CDAD,Clostridium difficile associated diarrhea)的報道,其嚴重程度從輕度腹瀉到緻死性的結腸炎不等。抗菌藥物治療會改變患者結腸部位的正常菌群,導緻艱難梭菌過度生長。
艱難梭菌産生的毒素A和B是導緻CDAD發生的原因。艱難梭菌中産生高水平毒素的菌株可引起CDAD發病率和死亡率升高,由于這些感染屬于抗微生物藥物難治性感染,所以可能需要對此類患者進行結腸切除術。
凡在使用抗生素後出現腹瀉的患者,都必須考慮發生CDAD的可能性。曾有文獻報道,在抗菌藥物治療結束2個月後發生CDAD,因此在進行CDAD鑒别時需要認真了解患者的病史。
一旦懷疑或者确認患者發生了CDAD,可能需要停止患者正在接受的抗生素(對艱難梭菌有直接抑制作用的抗生素除外)。同時應根據臨床指征,對患者進行适當的液體和電解質管理、補充蛋白、使用抗生素治療艱難梭菌感染并進行手術評估。
8.本品與下列藥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注: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黴素、鹽酸金黴素、鹽酸土黴素、鹽酸四環素、葡萄糖酸紅黴素、硫酸多粘菌素B、粘菌素甲磺酸鈉、葡萄糖酸鈣。
4 妊娠/哺乳期可以用嗎?
大鼠、小鼠和兔的生殖毒性研究中未見由于頭孢唑林導緻的生育力受損或對胎仔的損害。然而,尚未在妊娠婦女中進行充分及受控良好的研究。由于動物生殖試驗并不能總是預測人類的反應,因此本品應僅在明确被需要時才可使用。
剖宮産前應用頭孢唑林,臍血中藥物濃度大約是母體藥物濃度的1/4~1/3。本品對胎兒似乎并無不良影響。
哺乳期婦女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婦女用藥時仍宜暫停哺乳。
5 老年人用法
在一項920例接受頭孢唑林治療的臨床試驗中,313例受試者(34%)為65歲及以上,138例受試者(15%)為75歲及以上。本品在這些老年受試者的安全性與有效性與年輕受試者相比,總體上沒有差異。其他臨床報道未見老年患者和年輕患者之間存在顯著差異,但不能排除少數老年患者對本品更敏感的可能性。
本品由腎髒排洩,因此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毒性反應的風險可能更大。老年患者通常由于腎功能減退,因此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較年輕人明顯延長,應按腎功能變化适當減量或延長給藥間期。
6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慶大黴素或阿米卡星聯合應用,在體外能增強抗菌作用。
2.頭孢唑林與華法林合用,因維生素K依賴性凝血因子的合成降低,出血的風險增加。
3.頭孢唑林與活傷寒疫苗合用,後者的免疫作用下降。
4.本品與抗感染藥(如氨基糖苷、多粘菌素E、多粘菌素B)、含碘造影劑、有機鉑化合物、大劑量甲氨蝶呤、某些抗病毒藥物(如阿昔洛韋、膦甲酸鈉)、環孢素、他克莫司和利尿劑(如呋塞米)合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可能,建議監測腎功能。
5.頭孢唑林與丙磺舒聯用時,丙磺舒可能會降低頭孢菌素的腎小管分泌,丙磺舒可導緻本品血藥濃度升高,血半衰期延長。
6.頭孢唑林含有甲硫四氮唑側鍊,用藥期間飲酒或飲用含乙醇飲料或靜脈注射含乙醇藥物,可發生戒酒硫樣反應(也稱:雙硫侖樣反應)。
(注:如原批準說明書的安全性内容較本修訂要求内容更全面或更嚴格的,應保留原批準内容。說明書其他内容如與上述修訂要求不一緻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
本文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本文整理:界小藥
責任編輯: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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