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2年出版《文化苦旅》開始,餘秋雨就成了中國文壇的一個現象級人物,他後來的每一部散文集,比如《千年一歎》、《行者無疆》等等,都會成為市場追捧的暢銷書。
能夠把枯燥的散文寫成大衆喜聞樂見的讀物,近幾十年來,恐怕隻有餘秋雨有這個能耐了。單從這一點來看,他就應該在中國當代文壇中占有重要的一席。
餘秋雨的文學成就無可争辯,但說到他的私生活,卻是争議頗多。因為他在第一段婚姻裡有過出軌行為,他的現任妻子、著名黃梅戲表演藝術家馬蘭,更是被人直指為“小三”。
餘秋雨的第一段婚姻:外地男攀上本地女 餘秋雨是浙江餘姚人,出生于1946年8月23日,現年75歲。他有過兩段婚姻,第一任妻子叫李紅,第二任妻子則是上面提到的黃梅戲大家馬蘭。
李紅雖然沒有馬蘭這麼出名,卻也是個了不起的女人,隻可惜生不逢時。
1951年出生的李紅比餘秋雨小5歲,兩人差一點成了校友,也因此結緣。餘秋雨的本科是在上海戲劇學院讀的,畢業後便留在學校工作。
1974年,餘秋雨負責上戲的招生,剛好遇見了報考上戲的應屆考生李紅。餘秋雨當時年近30,在那個年代,已經屬于“大齡剩男”了,李紅剛滿23歲,也到了婚嫁的年紀。
不過兩人的第一次見面并未擦出什麼火花,如果李紅不是因為家庭成分而未能被上戲錄取的話,這段婚姻或許就不會存在了。對于李紅來說,這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倒也真是一言難盡。
李紅被上戲刷下後,餘秋雨非常同情她,經常找她聊天、開導她。23歲的李紅年輕漂亮,漸漸地,餘秋雨喜歡上了這個姑娘,便對她展開了熱烈的追求。
幾次接觸下來,李紅發現餘秋雨是個很有才華的人,也喜歡上了他,二人感情進展順利,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一個現實的問題擺上了台面。李紅是上海本地人,餘秋雨卻是外地來的窮小子,李紅的父母看不上他,強迫女兒跟他分手。但李紅扛住了家裡的壓力,并在3年後嫁給了餘秋雨。
結婚的時候,餘秋雨的事業還沒有起色,也買不起上海的房子,李紅對此一概不在乎,小夫妻倆擠在不能做飯的格子間裡生活,平時吃飯都在各自食堂,完全不像新婚夫婦該有的樣子。
1984年,李紅為餘秋雨誕下了一個女兒,這也是餘秋雨迄今為止唯一的孩子。女兒出生後,餘秋雨才迎來了第一個事業高峰,短短幾年内,他從普通教師晉升為副院長,爾後又晉升為院長。
與此同時,妻子李紅的事業卻停滞不前,甚至有走下坡路的風險,原因是她工作的單位效益年年變差,李紅擔心再這麼下去會丢掉工作,便開始另謀出路。
1989年的一天,有位從深圳回上海探親的朋友告訴李紅,說深圳發展得不錯,工資是上海的好幾倍,還邀請李紅跟她一起去打工。
李紅正在為工作上的事情感到焦慮,聽說有這樣的好事,想都沒想便答應了。但餘秋雨知道後,卻極力反對妻子南下,他的想法很簡單:一是去深圳未必能拿到想象中的高工資;二是妻子走了,5歲的女兒就隻能交給外公外婆照顧了,這對孩子的成長不太好。
餘秋雨的反對沒有讓李紅改變主意,一心想在事業上有所發展的她,最終将女兒送到了父母家,然後便跟着朋友南下去了深圳。
去深圳的路上,李紅應該是高興的,内心肯定也充滿了希望,但僅僅三年後,當她回首當初的這個選擇時,恐怕就會以後悔居多了。
中宮空虛,李紅南下給了馬蘭機會 去深圳打工時,李紅跟餘秋雨結婚已有10年,女兒也5歲多了。都說夫妻間會有“七年之癢”,李紅跟餘秋雨當時的婚姻狀态,也的确可以用“不盡如人意”來形容。
結婚多年的他們早已失去了當初熱戀時的激情,事業上的分道揚镳也讓二人的共同語言越來越少。
更讓李紅想不到的是,早在她去深圳之前,餘秋雨就已經認識了一個叫馬蘭的女子,正是這個人,在幾年後破壞了她的婚姻,奪去了她的丈夫,讓她的女兒無法繼續享受一個完整的家庭。
1986年,40歲的餘秋雨見到了24歲的馬蘭,别看她年紀小,若論名氣,當時的她可遠在餘秋雨之上。
馬蘭出生于1962年,13歲就開始系統性地學習黃梅戲,18歲從安徽黃梅戲學院畢業,并留校工作。第二年,19歲的她赴港演出黃梅戲的經典曲目《女驸馬》,收獲觀衆的一緻好評,由此打出了名氣。
1982年,楊潔導演邀請她出演《西遊記》裡唐僧的母親殷溫嬌。當時很多人都以演《西遊記》為榮,馬蘭卻是個例外,因為她根本不必靠演《西遊記》出名,而是單靠唱黃梅戲就已經紅遍大江南北了。
1984年,22歲的馬蘭還登上了春晚舞台。兩年後,她才第一次見到餘秋雨,當時的餘秋雨隻是上海戲劇學院的副院長,雖然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卻沒有後來那麼高的知名度,更沒有在文壇嶄露頭角。
通過上面的梳理就不難發現,餘秋雨和馬蘭相識時,并非大家想象的成功男士面對普通女子,二人可謂實力相當,比餘秋雨年輕16歲的馬蘭還可以說是“略勝一籌”。
所以他們後來相愛,不能簡單地以世俗眼光去看待,更不能想當然地認為是馬蘭高攀了餘秋雨。
餘秋雨跟馬蘭相識到李紅南下深圳,中間有3年的時間,這3年兩人是否發展出親密關系,外界不得而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李紅在深圳打工期間,餘秋雨已經背着她跟馬蘭成了一對戀人。
1992年,突然從深圳回來的李紅在丈夫的書桌上意外發現了一封寫給馬蘭的信。大作家就是大作家,這封信裡沒有提到一處“愛情”,卻充斥着濃郁的愛意,任誰都能看出寫信人和收信人關系非同一般。
李紅當即傻了眼,原來自己不在上海時,餘秋雨已經有了别人。後來她發現餘秋雨的外遇對象居然就是大紅大紫的黃梅戲演員馬蘭,内心就更加絕望了。
無論是姿色、事業,社會地位又或者名氣,李紅都知道自己沒法跟馬蘭比,她唯一的籌碼,就是8歲的女兒。
可惜的是,當李紅苦苦哀求餘秋雨看在女兒的面上不要離婚時,餘秋雨卻拒絕了。這或許不奇怪,因為自從離婚後,餘秋雨就極少提及女兒,哪怕後來寫書出了名,外界對他的女兒也是知之甚少。
意志堅定的餘秋雨讓李紅死了心,也就是在那一年,兩人正式辦理了離婚手續,沒過多久,餘秋雨就把馬蘭娶進了門。
有人說,正是李紅去深圳打工給了馬蘭機會,如果她留在上海,餘秋雨未必會移情别戀。
這種觀點也許是對的,卻也未必,因為餘秋雨和馬蘭更像是精神伴侶,而非普通的肉欲之戀,縱然李紅留在餘秋雨身邊,把丈夫看得嚴嚴實實,恐怕也未必能夠阻止他那顆蠢蠢欲動的心。
晚年的餘秋雨:仍對前妻李紅抱有歉意 多年以後,在談及第一段婚姻時,已經成名的大作家餘秋雨親口承認,他仍對前妻李紅抱有深深的歉意,但同時也強調,他對馬蘭的愛始終沒有改變。
從1992年算起,餘秋雨和馬蘭也已經結婚快30年了,早就過了不知多少個“七年之癢”。
這麼多年來,他們并未生下兒女,卻始終深愛着對方,互相看着對方一天天老去,這也許就是“經曆了時間考驗的愛情”吧。
記得有一年,武俠名家金庸先生曾被一個北京年輕人調侃,對方說“浙江人不會寫文章”,對此金庸作出反駁:就算我不會寫文章,浙江人裡還有魯迅和餘秋雨。
魯迅是金庸的前輩,而且是公認的大作家,金庸把他擡出來給浙江人充門面是很自然的事。
可餘秋雨卻隻是金庸的後輩,金庸把他跟魯迅并列提及,并甘願屈居其下,就足以說明他對餘秋雨文筆的賞識了。連金庸先生都如此高看餘秋雨,可見他的過人之處。
婚内出軌,是餘秋雨永遠也抹不掉的人生污痕,但不管怎樣,他對中國文壇的貢獻卻是有目共睹的。
對于一個作家來說,究竟是他的作品更重要,還是私德更重要,想必是見仁見智的了。而且餘秋雨和馬蘭并非世俗常見的成功男士出軌普通女子,所以他的出軌,恐怕也不應該簡單地用世俗眼光去看待了。
但不管怎麼說,整個事件中,最可憐的就是李紅了。想當年她不顧父母的反對嫁給“外地窮小子”餘秋雨,沒有怨言地跟着他住環境惡劣的格子間,還為他生下女兒,結果卻被丈夫這般對待,命運于她,簡直是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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