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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掃碼多為騙局注意防範
街頭掃碼多為騙局注意防範
更新时间:2024-11-14 15:54:24

街頭掃碼多為騙局注意防範(春城夜譚掃碼消費)1

停車繳費、點餐、購物……如今,掃碼支付代替人工服務已然成為一種日常,但這種本該“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費方式,卻因為部分場所設置的通過關注公衆号來繳費、被迫授權個人信息、日常頻繁推送廣告等情況,給不少消費者帶來困擾。立足方便的“二維碼”,卻成“攔路碼”,這種現象值得關注。

不少網友表示,很多門店都需要掃碼才能取号,掃碼就要被索要授權。

街頭掃碼多為騙局注意防範(春城夜譚掃碼消費)2

掃碼消費為很多消費場景提供便利,本是好事。可怕的是,一些商家利用掃碼消費的契機,變相強迫消費者關注其公衆号、授權其讀取消費者手機上的部分信息,如果消費者不同意就沒辦法進行下一步操作。而如此被“自願”、被“同意”後,消費者極有可能面臨各種營銷推送,個人信息也可能被洩露或濫用。當“掃碼消費”變成“掃碼煩”後,意味着偏離了便利支付軌道,會令消費者産生抵觸心理,進而影響商家的日常經營,實則得不償失。

不少消費者表示,比較抵觸掃碼消費要被授權讀取信息。

“掃碼關注”不應成為消費場景中的“單選題”,消費者、商家與監管部門均需有所作為。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新修訂的《互聯網用戶公衆賬号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确提出,未經互聯網用戶知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訂閱關注其他用戶公衆賬号。中國消費者協會發文明确,強制掃碼點餐、強制關注公衆号或授權個人信息的行為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可見,“掃碼消費”變成“掃碼關注”屬于違規行為,商家應該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商業倫理道德,尊重消費者的自由意願,保障消費者隐私權和知情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除一些特定情形,利用個人信息時需取得個人在充分自願、知情前提下的同意,且不得以個人不同意處理其個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為由,拒絕提供産品或者服務。

互聯網時代,不論是精準推送營銷廣告還是過度索權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都已涉嫌違法。扭轉這種局面,需要消費者敢于向強制性掃碼消費說不,需要消協等有關方面助力維權,也需要相關部門積極糾偏、作為。

讓掃碼消費變得簡單輕松,讓消費者享有更充分的“掃碼自由”,必要且緊迫。

掌上春城綜合整理

來源:新華社、工人日報、新浪微博、網友評論等

責編:李曉梅

編審:符亞麗

終審:周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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