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消息,康芝藥業昨日向海口市秀英區法院起訴網絡運營商騰訊公司,據悉這是國内首例以謠言維權的名義狀告網絡服務提供者。
對此,康芝藥業方面要求騰訊公司微信平台就康芝藥業受謠言傷害采取補救措施。要求騰訊公司提供能夠确定涉嫌侵權的部分微信号背後信息,盡快采取删除、屏蔽、斷開鍊接等必要措施,消除負面影響及恢複商品聲譽和商業信譽。
據了解,康芝藥業大約在去年7月發現了一則針對公司旗下“瑞芝清”尼美舒利顆粒産品緻死5名孝病例的消息。康芝藥業在8月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後來調查發現,這個消息内容不真實。
“這個産品在市場上已經有多年的影響力,美譽度比較高。而且這個品牌下面涵蓋了好幾個産品,是一個品類。”康芝藥業副總裁李幽泉表示。
據李幽泉介紹,這次謠言的首發者是一位醫生,事發之後他已經出具了《道歉書》對傳播謠言進行了說明,同時公司也在傳統媒體、公司公告對謠言做出了說明,“但這則謠言就是止不祝”
據透露,該事件已經對康芝藥業業績産生了影響。但目前未最終統計到影響的情況,要對終端進行深入調查才知道影響有多大。而最直接的影響是,不少終端已經就事件向公司求證,不斷地有人來求證,讓我們覺得謠言并沒有得到遏制。
根據2014年10月最高院發布的《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原告起訴網絡服務提供者,網絡服務提供者以涉嫌侵權的信息系網絡用戶發布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原告的請求及案件的具體情況,責令網絡服務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夠确定涉嫌侵權的網絡用戶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網絡地址等信息。”
據了解,此前康芝藥業與騰訊公司就此事進行了溝通,目前微信已經将上述謠言删除了,但對于提供用戶信息的要求,騰訊以保護隐私權為由拒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