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如果按30天算,刨去四個周六和周日,每月的工作日應該是22天。如果是趕上31天的月份,工作日可能會更多。那你每個月計發工資的工作日是按實際工作的天數來計算的嗎?
不是!
對大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是為什麼?一起來看!
月計薪天數這樣算↓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号)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又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月計薪日因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104個休息日之外的天數都算作年計薪日,再除以12得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月計薪天數關系到加班費
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的,應當支付雙倍或三倍工資。這時候月計薪天數的作用就顯現出來了。
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方式: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天×200%;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天×300%。
月計薪天數關系到工資扣除
根據《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請事假應按月平均計薪天數21.75天來折算扣除工資。
員工的日工資為:月工資÷21.75
員工應被扣除的工資為:日工資×請假天數
員工當月應當領取的工資為:月工資—被扣除工資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
吉林日報全媒體 編輯:趙樹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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