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牙設備所用波段是無需認可的2.4 GHz ISM(工業、科研和醫療)波段。跳頻收發器用于對抗幹擾及信号衰減。定義了兩種調制模式。強制模式被稱為基本速率,使用一個成型的二進制FM調制從而将收發器的複雜程度降至最低。可選模式被稱為增強數據率,使用PSK調制并存在兩個變量:π/4-DQPSK和8DPSK。所有調制程序的符号率是1 Ms/s。就總空中傳輸數據率而言,基本速率為1 Mbps,使用π/4-DQPSK的增強數據率為2 Mbps,而使用8DPSK的增強數據率為3 Mbps。
就全雙工傳輸而言,兩種模式均使用時分雙工(TDD)程序。該規格定義了基本速率及增強數據率模式的藍牙射頻要求。
頻帶和信道安排
藍牙系統所使用的波段為2.4 GHz ISM波段。其頻帶是2400 - 2483.5 MHz
79個射頻信道按0-78排序,并于2402 GHz開始以1 MHz分隔
監管範圍 射頻信道
.400-2.4835 GHz f= k MHz, k=0,…,78
為了遵循各個國家的頻外監管規定,在最低和最高波段邊緣均使用了安全頻帶。
最低安全頻帶 最高安全頻帶
2 MHz 3.5 MHz
發射器特征
功率等級 最大輸出功率(Pmax) 名義輸出功率 最低輸出功率* 電源控制
1 100 mW (20 dBm) 不适用 1 mW (0 dBm) Pmin 4 dBm至Pmax
可選範圍:Pmin**至Pmax
2 2.5 mW (4 dBm) 1 mW (0 dBm) 0.25 mW (-6 dBm) 可選:
Pmin**至Pmax
3 1 mW (0 dBm) 不适用 不适用 可選:
Pmin2**至Pmax
1. * 最大功率設置下的最低輸出功率。
** 建議使用較低功率限制Pmin-30dBm,但并非強制使用,但可以根據應用需要選擇。
一類功率設備實施功率控制。功率控制用于限制超過4 dBm以上的傳輸功率。 4 dBm以下的功率控制能力為可選,并可用于優化能耗以及整體幹擾水平。
擁有功率控制功能的設備優化了帶有LMP指令的物理鍊路中的輸出功率(見鍊路管理器協議)。該功能乃通過測量接收信号強度指示(RSSI)而實現,并于傳輸功率應增大或減少(如可能)的情況下進行報告。
調制特征
調制乃帶有帶寬位周期産品的高斯頻移鍵控(GFSK),BT=0.5。
雜散輻射
帶内雜散輻射的衡量标準應為在一個射頻信道傳輸并于第二個射頻信道接收的跳頻無線電;這就意味着合成器能夠改變接收和傳輸之間的射頻信道,但保證回到同一個傳輸射頻信道。該文檔中并無有關ISM波段之外的雜散輻射的參考;設備制造商需遵循産品目标市場所在國家的規定。
無線電頻率容差
傳輸初始中心頻率應處于從Fc開始±75 kHz之間。
增強數據率
增強數據率模式的一個主要特征是調制程序在數據包内被改變。接入代碼和數據包報頭(定義見基帶規格表6.1)以1 Mbps GFSK調制程序傳輸,然而後續同步序列、有效負載以及尾随序列均使用增強數據率PSK調制程序傳輸。
EDR調制特征
接入代碼和數據包報頭傳輸過程中使用基本速率GFSK調制程序。在同步序列、有效負載以及尾随序列的傳輸過程中,使用的是數據率為2 Mbps(或可選3 Mbps)的PSK類型的調制。
接收器特征
靈敏度水平
當輸入水平達到0.1%的原始位元錯誤率(BER)時則定義了實際靈敏度水平。接收器的靈敏度應低于或等于任何藍牙發射器的–70 dBm。
幹擾性能
同頻以及臨近的1 MHz和2 MHz頻率的幹擾性能的衡量标準應為超過靈敏度參考水平10 dB的有用信号。對所有其它射頻信道的幹擾性能而言,有用信号應為靈敏度參考水平3 dB以上。
帶外模塊
帶外抑制(或排斥)的衡量标準應為超過靈敏度參考水平3 dB的有用信号。幹擾信号應為連續波信号。BER應≤ 0.1%。
交互調變特征
下列情況應符合靈敏度參考性能,BER = 0.1%:
1、有用信号頻率應為f0,功率水平應比靈敏度參考水平高出6 dB
2、靜态正弦波信号的頻率應為f1,功率水平為–39 dBm
3、藍牙調制信号(定義見43頁第4.1.7節)頻率應為f2,功率水平為-39 dBm
增強數據率
EDR實際靈敏度水平
當輸入水平達到0.01%的原始位元錯誤率(BER)時則定義了實際靈敏度水平。藍牙π/4-DQPSK及8DPSK增強數據率接收器的要求應為實際靈敏度為–70 dBm或以上。接收器應實現較符合增強數據率發射器規格的任何藍牙發射器低70 dBm的靈敏度水平。
EDR BER平坦性能
接收器在較靈敏度參考水平高出10 dB時的BER應少于0.001%。
幹擾性能
同頻以及臨近的1 MHz和2 MHz信道的幹擾性能的衡量标準應為超過靈敏度參考水平10 dB的有用信号。就所有其它頻率而言,有用信号應較靈敏度參考水平高出3 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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