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民魏先生和妻子一個月前從朋友處領養了一隻八個月大的貝靈頓犬,一個多月的共同生活讓位先生和妻子對這條狗愛護有加!5月28号,兩個人要去農村辦事,為了讓小狗得到更好的照顧,就把小狗寄養到了家附近的一家寵物中心看護一天,沒想到離開不到五個小時,魏先生就被店家告知小狗在寄養期間丢失了。
寵物店表示,狗狗歲數較小,當時溜的時候用的是主人給的套脖的繩,拽的時候狗狗不肯走,就往後蹭,之後狗就從後面把繩子給脫掉了,随後就往馬路對面跑。
魏先生說,小狗丢失後,他們也多次出門尋找,但是一直沒有找到,寵物中心也提出了補償意見,但是雙方沒有達成一緻意見。
店老闆表示,這類事他們是第一次遇到,事發後店裡也進行了尋找,但是沒有找到對于客戶的小狗丢失,他們也願意進行經濟補償,但是魏先生提出的賠償金額他們無法支付。
魏先生提出15000元的賠償金,但寵物店認為貝靈頓犬在店裡賣出去的價格是1500元到2000元,當初寄養時,雙方的協議也标注有最高不超過500元的賠償金額,寵物店願意按協議的十倍去賠償,也就是5000元。
對此魏先生表示,錢的數目對他和妻子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感情上難以接受,他們把狗狗當孩子一樣對待,是有感情的,而感情是無價的。
事已至此,最終經過溝通協商,位先生對賠償金額作出了讓步,雙方達成和解,寵物中心賠付魏先生5000元作為補償。
(視頻來源:吉視守望都市 編輯: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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