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産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标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産假前工資的标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産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
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與公司上一年月繳費平均工資有關,所以生育津貼與産假工資并不相等,如果生育津貼高于産假工資,按生育津貼支付,若生育津貼低于産假工資,企業還需支付差額部分。
産假工資的組成
産假工資根據女職工産假前的工資标準支付,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不包括業績提成和加班費。
女職工産假期間沒有績效,公司要支付績效工資嗎?
【案例】(2019)粵03民終29214号 王芸(化名)2016年4月入職深圳市某通訊公司,職位為商務經理,薪資标準為基本工資6000元 績效工資2500元。
2017年10月,王芸開始休産假,休産假期間公司以6000元每月支付産假工資。
王芸依法應享受産假時間為208天:98天 80天 30天(難産假),産假期滿時間為2018年5月20日。
2018年5月21日,王芸産假期滿回到公司上班,7月1日,收到了公司發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解除原因為工作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
王芸将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支付違法解除賠償和産假工資差額。
【法院訴訟】 法院認為,根據通訊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因王芸的原因造成公司重大損害及具體損失金額的主張。
因此,通訊公司單方與王芸解除勞動關系理由不成立,依法應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關于休産假期間的工資,公司稱因王芸休産假期間績效工資為零,故其隻需按基本工資6000元标準發放産假工資。
法院認為,依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
王芸休産假前每月平均工資為8500元,故公司以6000元的标準支付産假期間工資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其應依法予以補足支付。
【判決結果】 最終法院判決:通訊公司支付王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2500元、産假期間工資差額280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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