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一直被争議的一個問題就是汽車的發明者是誰?有人說是德國的卡爾 本茨,還有人說是美國的亨利 福特。
這兩個人其實都是為汽車的工業革命做出了重大貢獻的人,本茨是1886年再德國制造出了現代汽車的雛形,但亨利福特則是改變了汽車的生産方式,使這個汽車可以流水線生産,但是咱們必須要嚴肅的說一個事情:那就是汽車的發明者隻能有一個。
從這裡看起來,汽車的發明者可以說是公認的本茨了,原因是他造出了汽車的雛形,同時也申請了專業,而且享有汽車之父的美譽,當然也保證了他的後半生衣食無憂了。這個理論就像是愛迪生發明了電燈泡一樣。
卡爾 本茨就是現代德國豪華車品牌奔馳的鼻祖,也是梅賽德斯 奔馳的創始人之一。
1878年本茨成功造出了二沖程的發動機,1883年成立奔馳發動機廠,同年與戴姆勒成功發明了第一台高壓縮比内燃發動機。
1885年,戴姆勒把單缸發動機裝到了自行車上,造成了世界上第一輛摩托車,接着,在邁巴赫的幫助下,把四輪車裝上了自己的發動機,造成了現代最早的四輪汽油車。
1885年10月,本茨設計并且制造了一輛汽油三輪汽車,由于當時的性能問題,這輛車經常熄火抛錨,但是本茨并沒有氣妥;1886年1月29日,奔馳取得了汽車的專利權,1926年戴姆勒公司與奔馳汽車合并,成立了現在的梅賽德斯 奔馳。
如此一說,那麼德國的卡爾 本茨還是美國的亨利 福特發明的汽車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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