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提取公積金更方便啦!
即日起,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不再提交紙質提取申請書。
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提取主要分為住房消費類提取及非住房消費提取。
一、住房消費類提取
包括購房、租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增設電梯等。
怎麼提取?
No.1
購房提取
繳存人在廣州市或本人及配偶戶籍地購房可提。
在廣州市無房,在與廣州毗鄰的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等6市購房可提。
2019年1月1日起審批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的,應當辦理按月還貸,即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内的餘額自動按月償還貸款。
多久提一次?
未使用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及非按揭購房提取的,可半年提取一次。
No.2
租房提取
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内均無自有産權住房的,還可以申請租房提取。
可以提多少?
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以2018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最高月提取金額為7456元
無租賃合同或者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也可每月提取600元/人
二、非住房消費類提取
包括非廣州市戶籍職工與本市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出境定居、離退休、下崗失業等。
怎麼提取?
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同時注銷賬戶,申請銷戶提取除提供相應材料外,個人賬戶必須是封存狀态。但是,有未結清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等貸款結清後,再辦理銷戶提取。
小編提醒:繳存人切勿聽信非法中介機構,通過僞造提取材料或虛構提取行為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一經查實,将會被停止提取和貸款資格五年!還會被記載個人失信記錄!請大家一定要慎重!
來源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廣州參考、中國廣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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