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2歲以上孩子撫養權的判定原則?01父母離婚時,如何确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離婚2歲以上孩子撫養權的判定原則?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離婚2歲以上孩子撫養權的判定原則
01
父母離婚時,如何确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
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婚姻關系解除後,父母與子女之間存有的血親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父母仍對子女負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02
離婚時,夫妻共同财産怎麼分?
《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财産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财産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03
想收養子女,收養人應當符合什麼條件?
收養應當有利于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因此收養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經濟條件、健康條件和撫養、保護、教育子女的能力。《民法典》第1098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無子女或者隻有一名子女;(2)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4)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5)年滿三十周歲。
編輯:桂法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