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租房買賣政策-福州公租房管理辦法
福州公租房的買賣政策
專家認為公租房買賣政策是促進公租房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與此前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台的文件一脈相承,對整個房地産市場的健康發展具有長遠意義,接下來,可能還會有一些細化“國十條”的政策措施出台。
(一)申請公共租賃房應滿足的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非本市戶籍的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當地工作的全國、盛部級勞模、全國英模需提供暫住證);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資産核定不超過20萬元;
4、無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親屬在本市區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配租的外來務工及新就業大學生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新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後三年内就業;
2、外來務工人員須持有本市城鎮暫住證,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個人);
3、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4、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無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親屬在本市區内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福州公租房管理辦法
取得廉租住房、經濟适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隻要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填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輪候預先登記表》即可進入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範圍。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難家庭:如果要申請公共租賃房,相關的細則還在制定中,這些家庭可以通過先申請“三房”資格,以同時獲得公共租賃房的申請資格。
考慮公共租賃住房入住對象的經濟負擔,結合當前我市租賃住房市場行情,經研究,現批複如下:
一、幸福裡小區區域内的公租房租金标準為5.00元/月平方米。
二、碧峰小區區域内的公租房租金标準為4.00元/月平方米。
三、城南小區區域内的公租房租金标準為2.50元/月平方米。
四、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建築面積計收。樓層增減系數,請你局按相關規定制定并報我局備案後執行。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安排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協助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做好本轄區保障性住房需求申報統計、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受理和資格初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