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個人的精神控制他的肉體行為。精神分裂症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我們不能夠及時的對患者進行治療,就會加重患者的病情,一些病情嚴重的患者甚至還會出現傷人、毀物等沖動的行為。引起精神分裂症的主要原因有社會環境和生活經曆以及人文環境等衆多因素。
精神分裂症分為偏執,緊張,青春,單純,殘留,未分化型。
國外常用的診斷标準包括美國的疾病分類和診斷統計手冊DSM-Ⅳ-TR、WHO的國際疾病分類手冊ICD-10,國内常用的診斷标準為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标準CCMD-3。精神分裂症通常需要和器質性疾病所緻精神障礙、藥物或精神活性物質所緻精神障礙、心境障礙、偏執性精神障礙、強迫性神經症等疾病進行鑒别。
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是精神分裂症首選的治療措施,藥物治療應系統而規範,強調早期、足量、足療程,注意單一用藥原則和個體化用藥原則。一般推薦第二代(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如利培酮、奧氮平、奎硫平等作為一線藥物選用。第一代及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的氯氮平作為二線藥物使用。部分急性期患者或療效欠佳患者可以合用電抽搐治療。
10%~30%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療無效,被稱為難治性精神分裂症。
精神病是一種複發率較高的精力疾病,精神病終身隻患一次,不複發的病例很少,在緩解期能恢複到病前正常形态的占8%,精神病治愈的确不容易。但是,要降低精神病患者的複發率,進一步緩解是有可能的。
如果身邊有會有精神病的朋友請一定不要排擠他們。請将他們及時送去治療,并給予精神上的鼓勵與支持。如患有精神分裂症,必須終身服藥,堅持服藥,避免精神刺激。注意多溝通多進行戶外活動增加營養增強體質有規律作息來進行調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