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吳奇程
良好的家庭教育,為兒童青少年的成長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對家庭的美滿、幸福,社會的穩定、進步,也具有深遠的意義。從系統論觀點看,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社會教育是教育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家庭教育在教育系統中,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一)家庭教育的地位
兒童青少年成長、發展,有賴于家庭、學校、社會的教育,三者相互依賴、相互聯系、相互制約,但不可能相互替代。在教育系統中,家庭教育是整個教育的基礎。對家庭教育這一定位,可以從三方面來理解:
1. 家庭教育是人生最早、最初接受的教育。
人們常說的“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表達的就是這一層意思。除了頗有争議的“胎教”外,孩子整個嬰幼兒時期,主要是在家庭中接受父母或其他年長者的撫養、教育,從逐漸學會吃、喝、拉、撒、睡等生活第一需要的最基本的能力和知識,到逐步學會說話、走路、做事、交往,乃至初步參與社會生活,養成某些習慣、個性品質和為人處世的态度、方式。家庭教育從時序上看,是最早的;從内容上看,則是最基本的。
2.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基石。
人們開始接受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有早有遲,但兒童進入幼兒園、小學後,即使是全托、寄宿,除了某些特殊情況,一般相當多時間還生活于家庭,接受來自父母或其他年長者的撫養、教育。而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哪怕是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都必須以家庭教育為前提,在家庭教育的基礎上實施,争取家庭教育協同;其功效如何,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家庭教育的狀況。
3.家庭教育影響着人一生的發展。
家庭教育不僅是人生最早的教育,是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基石,而且人們在家庭中逐漸學到的能力、知識,養成的習慣、個性品質尤其是為人處世的态度、方式,直接影響其以後一生的發展。至于伴随着人生發展的“終生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種形式的繼續教育,同樣離不開家庭教育這一“基石”。
(二)家庭教育的作用
家庭教育對兒童青少年成長、發展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 家庭教育對個體社會化起奠基作用。
個體社會化是指個人與他人的交往中,通過學習知識、技能和社會規範,取得社會生活和正式社會成員的資格,形成、發展和逐步完善自己的社會性的過程。家庭、學校、社會是社會化的基本場所,家庭教育起着奠基作用。
首先,個體社會化在家庭起步。孩子出生後,一方面父母有意識地進行撫養、教育,使其獲得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知識,并逐步認識自己同周圍一些人的人際關系,初步掌握一些社會規範,學習承擔自身的社會角色;另一方面,孩子也在成長過程中不斷觀察、模仿父母的行為,從父母那裡學習為人處世的道理,内化父母的價值觀和行為方式。幼兒時期是接受社會化的最佳時期,這一時期社會化的執行者主要是父母、家庭;以後各個時期,父母、家庭作為執行者的作用會逐漸弱化,但并沒有完全消失。家庭教育在為個體社會化打好基礎後,又成為溝通學校、社會的橋梁,三者緊密聯系,相互補充,促進個體進一步實現社會化。
其次,教養方式直接影響個體社會化進程。國外有些研究結果表明,父母與子女間存在的一種愛戀關系,是實現社會化的重要力量,因為兒童不願意使自己對父母的依戀和愛戀聯系遭受威脅。父母限制兒童的行為和懲罰冒犯行為在程度上各有不同,但限制和懲罰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父母的态度、方法。如果父母在子女出生頭幾年就與其建立起一種富有感情的關系,選定他們所希望的社會化行為,采用溫和的又是一貫一緻的懲罰,在禁止他們自己認為是不希望有的行為時,向孩子說明理由,對兒童社會化進程将會起到積極的作用。國内許多研究表明,獨生子女的問題主要在于一個“獨”字。隻要家長善于引導孩子與同齡夥伴交往,并在交往過程中學會關心别人,與别人平等相處;盡可能把孩子送進幼兒園教育機構,為他們營造一個有助于社會化的教育環境,獨生子女同樣會健康成長,甚至比非獨生子女成長的更好。
2. 家庭教育對個性發展有特别深刻的影響。
個體社會化過程同時也是個性發展的過程。兒童青少年的個性,是在社會化過程中逐漸形成、發展的。個性差異的形成,遺傳素質隻是生理基礎和物質前提,起決定作用的還是後天的環境、教育和社會實踐。家庭教育諸因素,包括家長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态度、教育方式以及教育環境等,都在不同程度對孩子個性形成、發展起着潛移默化的作用。美國學者對不同類型父母教養方式對子女個性的影響做過比較研究,發現:在民主、寬容型的家庭中,孩子的個性是謙虛、有禮貌、待人誠懇、親切、自立、樂觀、自信的;在權威、專制型的家庭中,孩子的個性是畏縮、怯懦、說謊、不信任、内向、孤僻、性情暴躁的;在放縱、溺愛型的家庭中,孩子的個性是自理能力差、好吃懶做、自私蠻橫、不負責任、任性、沒禮貌的。日本心理學家關于母親的态度與子女性格的關系的研究也表明,母親對子女如果采取保護的、非幹涉的、合理的、民主的和寬大的态度,子女一般富有積極性、獨立性、态度友好、協作、情緒安定;相反,如果母親采取拒絕的、幹涉的、溺愛的、支配的、專制的态度,子女将變得适應能力差,依賴性強,精神不穩定。國内研究者的研究還表明,父母的情感态度對孩子性格的導向作用十分重要。現代父母的情感流露比以往更明顯,頻率和強度更高,這樣會使孩子變得脆弱和更具依賴性。一般情況下,嬌氣脆弱的孩子常缺乏足夠的心理承受力,一旦受到挫折極容易出現心理障礙。
3. 家庭教育是人才成長的重要因素。
家庭是人才成長的搖籃。父母的優生,為人才成長提供了先天條件,而家庭對子女後天的早期培養和良好的家風、家教,則是人才成長的更為重要的因素。心理學研究表明,兒童的心理發展存在着“關鍵年齡”,也叫“最佳期”,其中許多方面的“關鍵年齡”就在幼兒期。我國兒童腦電圖研究的材料也表明,5-6歲間的發展存在着一個顯著的加速期。家長若能針對孩子的年齡特點及個别差異,适時地給予相應的教育訓練,把孩子自身的潛能充分挖掘出來,使孩子在其天賦所及的領域能有出色的表現,自然可以收到最佳的教育效果。日本的學者認為,每個孩子都具有不凡的可塑性,但可塑性發揮得如何,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早期教育。若經過良好的早期教育,可望達到六、七成以至高達八、九成,而理想的教育甚至可以使之達到百分之百。相反,如果置之不理,即便是一個天生具有百份百可塑性的孩子,大概也是隻能成為一個隻有20%或30%能力的成年人,其可塑性隻能實現二至三成。中國人才學的研究表明,人才的成長,存在着“人才鍊”的現象,包括“血緣人才鍊” 和“師徒型人才鍊”。如北宋文學界的“三蘇”,父親蘇洵是老蘇,哥哥蘇轼是大蘇,弟弟蘇轍是小蘇,在“唐宋八大家”中,蘇氏父子就占三個席位,這種血緣型人才鍊的形成,雖然不完全排除遺傳的因素,但起決定作用的是後天家庭文化氛圍的熏陶和家庭有意識的教育、培養。
(三) 制約家庭教育的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對兒童青少年成長的影響作用,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負面的,好壞程度也會有所不同。這是由于其進程受到來自家庭、學校和社會諸多因素的制約。就家庭而言,其主要因素是:
1. 家長的素質。
家長素質是家庭教育成敗的決定性因素。一般來說,家長素質包含兩個層面:一是家長作為一個社會成員、國家公民必須具備的綜合素質,包括思想道德素質、文化素質、能力素質、身體素質、心理素質等;二是家長作為子女或其他年幼者的教育者,而且是首任的常任的、終生的教育者所必須具備的素質,如教育觀念、教育知識、教育能力等。思想道德素質和文化科學素質是家長素質結構中的基礎部分,而教育觀念是關鍵部分。“身教勝于言教”,是對家長素質重要性的高度概括。馬卡連柯曾經一再告誡父母們:不要以為隻有你們同兒童談話,或吩咐兒童的時候,才是在教育兒童,在你們生活的每一瞬間,甚至當你們不在家的時候,都在教育着兒童。你們怎樣穿衣服,怎樣跟别人說話,怎樣談論其他人,你們怎樣表示歡欣和不快,怎樣對待朋友和仇敵,怎樣笑,怎樣讀報——所有這些對兒童都有很大的意義。如果教育者個人有很多的缺點,那麼任何的方法都是沒有用的。
2. 家庭的自然結構。
家庭的自然結構,指的是自然發展形成的家庭中人與人結構的形式。按家庭成員的身份、家庭結構的代際層次,可分為核心家庭和擴大家庭。标準的核心家庭是指由父母和子女組成的家庭;三代或三代以上的家庭,通常稱之為擴大家庭。按家庭成員構成的完整程度,可分為健全家庭(也稱完全家庭)與殘缺家庭(也稱不完全家庭)。
家庭的完整性,對未成年子女的影響極為深刻。未成年子女在最初的生活環境家庭中,父母的關心、愛護是他們生存發展的保障。如果說父母的愛保障着嬰兒的生命和安全的話,那麼,随着孩子的長大,父母的愛則更多地起着滿足他們的情感需要和保護他們心理健康的作用。健全家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而殘缺家庭尤其是單親家庭往往給未成年人的發展造成這樣或那樣的障礙。
3. 家庭的生活條件。
家庭的生活條件包括家庭的經濟狀況和與此密切聯系的居住條件、生活設施。它是家庭生活的物質基礎,是未成年子女生活和發展必不可少的前提。但物質條件與未成年子女發展的關系并不是成正比的、相對應的。
中國學者丁喻的研究表明,家庭極端貧困,經濟水平在溫飽之下,不能為子女提供正常或必要的學習條件,這将嚴重影響子女的教育和身心發展;而超過滿足其子女正常需求的家庭經濟條件在任何幅度上的增長額,對于子女的學習和教育而言就不再産生有益的影響或發生積極的作用;過于優裕的家庭條件,反而容易養成子女養尊處優的品性,成為影響教育的不利因素。現實生活中“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工農子弟成了“高考狀元”,而“高官”、“大款”的子女卻問題成堆的現象,屢見不鮮。
4. 家庭的文化環境。
這裡說的家庭文化,主要是指:家庭文化設施,如娛樂、體育等用品、設施和書籍、報刊等精神食糧;家庭生活方式,具體表現在飲食、起居、行為舉止、人際交際、閑暇利用等方面;還有家庭成員對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中多種事物、現象的評價。
良好的家庭文化環境,不但可滿足家庭成員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生活上、心理上的需要,有助于規範他們的行為,而且具有導向功能,能夠激勵他們奮發向上,提高文化素質,養成良好習慣。一個家庭如果生活不講文化,有錢不投文化,處于文化“貧困“狀态,将給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發展帶來嚴重的影響。
5. 家庭的心理氣氛。
家庭的心理氣氛也叫家庭氣氛,是家庭成員在家庭中的心理狀态尤其是情緒、态度等狀态的總和。它由家庭的人際關系所決定,在家庭日常生活中逐漸形成,具有一定的相對穩定性。民主的、平等的、和諧的家庭氣氛,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品德、智能的發展,而專斷的、緊張的、經常有沖突的家庭關系、家庭氣氛,卻不但難以保證孩子正常的生活和教育條件,而且會使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生活的愉快和溫暖,導緻嚴重的心靈創傷。它對未成年子女的影響,比家庭的自然結構、物質生活條件等因素更加重要也更為深刻。
6. 家長的教育期望。
家長對自己子女有多種多樣的期望,如品德期望、學習期望、身體期望、職業期望等等。丁喻的調查結果表明,家長的期望水平,是一種與學生的學習志向、努力程度和學習成就構成正反饋的因素。家長對子女的較高期望可能帶有一種“隐蔽的 強化作用“,它通過其子女的知覺和投射兩種心理機制,使他們受到良好的激勵;之後又通過日積月累的反饋作用,子女就更深刻地感受到家長的關懷和對家長的依賴,于是産生較為持久的學習動力,同時,子女時時将自己與家長所期望的形象相比較,以此來調整他個人的學習和生活計劃,從而影響到他的成績、成就和個性品德等各個方面。但家長較高的期望,隻有在子女經過努力可以達到的情況下,才會促使子女向着家長期望方向發展。有些家長“望子成龍”心切,單憑個人的主觀意願、想當然地設計自己的子女,期望水平大大高于社會需求和社會所提供的教育條件,也大大高于子女發展的可能和家長自身的素質,勢必帶來一系列難以解決的矛盾。
家庭因素對家庭教育的制約,是諸多因素的綜合影響,而不是某一因素孤立的簡單的複印。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使教育事半功倍,而家庭環境的不良或某些因素不良,則可能導緻教育事倍功半甚至完全被抵消。因此,要充分發揮家庭的教育功能,将改善家庭教育和優化家庭環境有機地結合起來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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