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家庭小藥箱時,很多人都曾遇到這樣的難題:一盒阿莫西林膠囊标注的有效期截至2009年6月。那麼,這最後使用期限究竟是6月1日還是6月30日?如果在6月期間服用,是否會産生不良反應?這過期門檻上的藥物,到底能不能吃呢?
如果藥品包裝的有效期沒有标明具體到哪一天,應該指當月的最後一天。例如,有效期至2009年6月,是指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當天服用仍有治療作用。
對于過期幾天的藥,一些人抱有僥幸心理,認為隻要外觀和氣味沒有改變,就可以繼續服用,其實,這種僥幸做法很危險。因為,多數藥物生産出來後,藥效就會慢慢降低,根據相關标準,藥品的藥效降低到一定程度,即被認定為失效。像阿莫西林、諾氟沙星等抗菌類藥品,藥效減低的速度比較快,如果超過有效期,服用後将沒什麼療效,還有可能耽誤病情。
另外,過了有效期的藥品,可能會分解成其他産物,而這些分解的産物對身體會産生不良反應。如果服用變質的藥物,不僅沒有治療效果,還會造成細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