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骨折在治療時會進行骨折牽引術,骨折牽引術有利于促進患者骨折端的複位,預防和矯正畸形,也更利于對開放性創面的觀察和處理,骨折牽引主要适應于哪些症狀呢?
一、牽引适應證
1.成年人下肢不穩定型骨折者。
2.骨盆環(主指後環)完全斷裂及移位者。
3.學齡兒童股骨不穩定型骨折者。
4.小兒肘部骨折(髁部)不能立即複位而需牽引下觀察、消腫與維持對位者。
5.皮膚牽引無法實施的短小管骨骨折者,如掌骨、指骨等。
6.髋臼中心性脫位、錯位嚴重者。
7.其他需牽引治療而又不适于皮膚牽引者。
二、牽引方法
1. 骨牽引:
小孩易損傷骨骺,應慎用。
操作方法:
1) 放好體位,劃好标記,常規消毒,鋪無菌巾。
2) 手術者在牽引針進出口處,采用局部浸潤麻醉方法,由皮膚直至骨膜下,助手固定患肢,皮膚輕向近心端牽拉。
3) 手術者用骨鑽,将牽引針直接穿入皮膚,按進出口位置,垂直于骨幹鑽入。
4) 用酒精紗塊保護針的進出口。
5) 安裝牽引弓、牽引架,按所需重量進行牽引。床腳擡高。
2. 皮膚牽引
(1) 先清潔皮膚,在牽引區塗上安息香酸酊,并在其未幹之前貼上膠布。
(2) 貼于肢體之膠布應先備妥,粘貼時要平坦無皺折,膠布末端分2~3塊,以使牽引力均勻分布在患肢上。
(3) 在骨隆起處用紗塊或棉墊保護,可用長條膠布大螺旋形将兩側牽引膠布連接,但切忌環形纏繞肢體。
(4) 再用繃帶纏繞二層,但膠布近端留1厘米露出,以利日後觀察膠布有否脫落。
(5) 牽引端用寬窄适宜的擴張闆。
(6) 放置牽引架,加上适當重量。下肢牽引時要擡高床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