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應與正常人一樣,不僅有了病必須立即就診,接受醫生的指導和治療,而且在适當時候也要接受一些必要的預防接種。
孕婦可接受的防疫接種主要有以下幾種:
1.破傷風類毒素:
我國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較高,該病死亡率很高,是威脅新生兒生命的一大因素。孕婦接種破傷風類毒素可以預防孩子染上破傷風。倘若孕婦已染上破傷風,則不宜使用破傷風類毒素,以免引起過敏反應,可用人血破傷風免疫球蛋白。
2.狂犬疫苗:
狂犬病的死亡率很高,幾乎是100%,孕婦一旦染上,母子均難以幸免于死。因此在狂犬病流行區,孕婦若被狗或其他的動物咬傷,或在非流行區被瘋狗或疑似瘋狗的動物咬傷,皆應注射狂犬疫苗。對于嚴重咬傷者應即刻注射狂犬免疫球蛋白或注射抗狂犬病血清(每千克體重40個單位或0.5~1毫升),然後再按上述程序注射狂犬疫苗。
3.乙型肝炎疫苗:
适用于生活在乙型肝炎高發地區的孕婦,孕婦的配偶或家庭成員查有HBSAG陽性及E抗原陽性者;一些因特殊需要而從事高度感染乙肝危險的工作者,發現自己懷孕後,也應及時注射乙肝疫苗。但孕婦本人如HBSAG陽性,尤其伴E抗原陽性,再給孕婦注射乙肝疫苗收不到效果,可以在分娩後給孩子注射乙肝疫苗,保護孩子免遭乙肝病毒侵襲。
4.人血或人胎盤兩種球蛋白:
這兩種都是被動免疫制劑,适用于已經受到或可能受到甲型肝炎感染的孕婦。
此外,國外對懷孕三個月的婦女進行流感疫苗注射,以防止孕婦患流感而發生早産;有些國家還規定為育齡孕前婦女接種風疹疫苗,以減少胎兒發生先天畸形的機會。
另一方面,我們應當了解,并非所有的預防接種都是安全的,諸如水痘、風疹、麻疹、腮腺炎等病毒性減毒活疫苗,口服脊髓灰質炎疫苗以及百日咳疫苗,孕婦都應禁用。還有,凡有流産史的孕婦,為安全起見,均不宜接受任何防疫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