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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多名網友在“問政贛州”平台反映
車子停在停車位、非禁停路段
但還是被貼罰單
(一)
7月16日上午和往常一樣将車停在上猶縣水南大道與文興路交叉路口,車子是按規定停放在地面白色泊位線内,離開之前還确認了是在停車線白線内。
9點52分接到交警短信通知:【江西交警】您的小型汽車于2022年7月16日9時52分在上猶縣文興路文興路與水南大道交叉路口未按規定停放,違法行為已被記錄。請立即駛離,未駛離的,将依法拖移,謝謝配合!
明明停在停車線内卻說我違規停車,雖心存疑慮但還是在五分鐘内到達了現場(當時交警的警車正準備離開沒追上),在現場确認了我的車明明就在白色線内卻開告知單說我違規停車,現場拍了視頻保存證據之後随後駕車離開。
沒過兩天就收到了要處罰150元的信息。不是禁停路段,既然地面施劃了白色停車位标志線為什麼又說違規停車?難道機動車不能停放在該路段白色标志停車線内嗎?不能停為什麼要劃白線?收到違停短信提醒也已經立即駛離并在APP上提交了異議申請但仍然被無視,當地交管部門究竟是選擇性執法還是亂執法?
上猶縣“五型”辦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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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了解,車輛停放的停車位是重新規劃過的,該停車位因影響道路通行安全已聯系相關部門撤除該車位。地面仍殘留白色泊位線應是施工單位未清理到位,上猶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将聯系相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二)
南康龍嶺金橋小區河邊路段今年剛修好,在沒有收到通知禁止停車,也未貼禁止停車标志,就于7月20日下午被莫名其妙貼罰單。之前有交警在轉盤貼罰單時特意問了交警,金橋小區河邊是否會被貼,他的回答是那邊還未畫停車位,暫時不貼。
跟交警交流後,給我的回答是,他們是另一波人。說是龍嶺有三波交警在巡查貼罰單,我們老百姓不懂,但是貼罰單也得有統一的标準,哪裡可以停車,哪裡不可以停車,為什麼說了不會貼還是被貼了?能否解釋一下?
南康區“五型”辦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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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查,7月20日下午車輛為贛B01**0在金橋小區河邊路段因違法停車被交警查處問題。該路段現已設有标牌标線等交通标志,南康區公安交管大隊派出警力對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目的是保障道路安全和維護通行秩序。
“執勤人員不同”問題是不同時段的正常勤務安排,同時公安交警每次執法檢查将嚴格依法依程序開展,不存在重複執法和亂執法現象。下一步,南康區公安交管大隊将繼續加強與屬地政府的聯系,完善相關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同時堅持規範文明執法,加強周邊群衆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營造一個良好的道路通行環境。
(三)
章貢區“五型”辦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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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根據章貢區發改費字〔2017〕9号批複, 高琰路屬于一類收費路段,車主在道路臨時泊位停車時應按規範停放好車輛,禁止占用兩個車位。
根據收費管理單位提供的該車現場停車圖像信息,該車在停車時已占用了兩個停車位,收費管理單位按次對該車輛收取停車費。鑒于車主是首次使用停車管理設備,且是在無意識情況下産生了本次非規範停車行為,經章貢區城市管理局與停車管理單位協調,免除其首次停車費用,并已告知車主下次停車時應按規範停放好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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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贛南日報
編輯:黃松林 李曦 實習生鄢羅炜 賴琦璇 校對:劉敏
值班主任:明心武
編審:李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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