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婦産科大夫也都不主張18周以内的孕婦做B超,尤其是在懷孕12周以内。那麼孕早期為什麼不宜做B超?孕早期做B超有哪些影響?
孕早期不宜做B超的原因
不把B超作為早孕診斷手段,因為孕早期胎兒還處于細胞分裂、器官分化敏感時期,為慎重起見,3個月内如沒有必要,可不做超聲檢查,也就是說12周後進行第一次超聲檢查。當醫生根據孕婦自述症狀來檢查結果,懷疑葡萄胎、宮外孕或妊娠合并,在妊娠11—14周超聲檢查顯示胎兒完整圖像,可診斷胎兒發育與孕周是否相符,是否多胎等。
同時影響超聲觀察的因素也相應增加,如羊水相對較少、胎位較固定等,影響胎兒畸形的檢出。另外,有些胎兒畸形僅在特定孕周内或某個特定時機才表現出來,部分需形态變化較明顯時才有可能被超聲檢出。這也制約了超聲的正确檢出率。
孕早期做B超有什麼影響
因為過多的B超,可能是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成形異常及胎兒骨骼發育不良、畸胎或死胎的“兇手”。
孕早期什麼時候做B超好
第一次檢查時間是在孕18-20周。此時可确定懷的是單胎還是多胎,并可測量胎兒頭圍等。因為這一階段胎兒B超多項指标誤差較小,便于核對孕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