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許多食品包裝上都有“綠色食品”的标志,可是同樣标志為綠色食品,包裝上标志的種類卻有很多:“綠色食品”、“綠色無公害食品”、“純天然綠色食品”等,到底怎樣辨别哪種才是真的呢?
農業部1993年1月正式頒布的《綠色食品标志管理辦法》規定,綠色食品标志使用權自批準之日起3年有效。因此,辨别綠色食品标志是否過期就顯得尤為重要。
具體辨别綠色食品的方法為:看标志編号,批準年度是3年前的就屬于無效标志。如某綠色食品編号為LB-33-0308050518A,其中“LB”是綠色食品标志代碼,“33”表示綠色食品的類别,“0308”表示标志使用的起始年月,即2003年8月,“05”表示地區,後面的5位表示食品類别。即該商品的“綠色食品”标志有效期限為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