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所緻的傷害大多分為減速傷(如緊急刹車、兩車相撞的車内緻傷)、撞擊傷、碾挫傷、壓榨傷及跌撲傷等。如各類骨折、軟組織挫裂傷、腦外傷、各種内髒器官損傷。
當車禍發生後,應立即撥通120急救電話,報千事幫地點、受傷人員及傷情,同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傷員進行現場急救。
對傷員的現場搶救包括:
1.對心跳呼吸停止者,現場施行心肺複蘇;
2.對失去知覺者宜清除口鼻中的異物、分泌物、嘔吐物,随後将傷員置于側卧位以防窒息;
3.對出血多的傷口應加壓包紮,有搏動性或噴湧狀動脈出血不止時,暫時可用指壓法止血;或在出血肢體傷口的近端紮止血帶,上止血帶者應有标記,注明時間,并且每20分鐘放松一次,以防肢體的缺血壞死;
4.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體,防止骨折的再損傷;
5.遇有開放性顱腦或開放性腹部傷,腦組織或腹腔内髒脫出者,不應将污染的組織塞入,可用幹淨碗覆蓋,然後包紮;避免進食、飲水或用止痛劑,速送往醫院診治。
6.當有木樁等物刺入體腔或肢體,不宜拔出,宜離斷刺入物的體外部分(近體表的保留一段),等到達醫院後,準備手術進再拔出,有時戳入的物體正好刺破血管,暫時尚起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現場拔除,會招緻大出血而不及搶救;
7.若有胸壁浮動,應立即用衣物,棉墊等充填後适當加壓包紮,以限制浮動,無法充填包紮時,使傷員卧向浮動壁,也可起到限制反常呼吸的效果;
8.若有開放性胸部傷,立即取半卧位,對胸壁傷口應行嚴密封閉包紮。使開放性氣胸改變成閉合性氣胸,速送醫院。救護人員中若能斷定張力性氣胸者,有條件時可行穿刺排氣或上胸部置引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