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其實每年法學考研的人數并不少,主要是想了解更多的法律淵源,法律的構成體系,系統地學習法律知識等。碩士研究生尤其是學碩,主要是針對科研,在法律方面,則是鑽研立法、完善立法,探索法律體系的漏洞,可以學得更深入、更細緻。但是,為什麼很多人不建議考法學碩士呢?
法律
第一,法學是枯燥的,法學是嚴肅的,甚至是刻闆的。越往上學,越精深,越理論。随着趣味法律知識的科普,一大批普法大V,帶我們走進了不一樣的法律世界,我們才發現法律原來是可以生活化、日常化的,而法律本身是非常嚴肅、嚴謹的,所以從學科的角度來看法學專業,它并不幽默、也不有趣,隻有條條框框的“因為所以”,具有非常強的邏輯能力和推斷能力,還需要很好的記憶力,法學是越學越感覺自己不會的專業。
模拟法庭
第二,法學碩士讀三年或者兩年,不如考取法律從業資格證,考證性價比更高。讀三年的學碩做研究,意味着還得繼續讀博,法律專業的碩士在研究方面是不高不低的,性價比不高,如果讀兩年的專碩,對口是就業方向,那針對就業的話,做律師、做法務、進公檢法系統,有本科加從業資格就夠了,其餘的是名氣、經驗積累和客戶源開拓,這樣的話,碩士學曆隻有錦上添花之效。當然讀碩士肯定比不讀好,但是如果費勁千辛萬苦讀了碩士,對工作幫助并不大或者講投資回報比不對等的話,就沒有實際意義。
法律碩士學位
第三,學一門專業,無論是博士、碩士,最終落腳地還是在就業,在自我價值的實現,法學碩士也是如此。很多人選擇法律專業的初衷是為了實現正義與公平,為社會伸張正義,為人民排憂解難,而法律本身的知識是随着實踐而不斷完善的,法律知識每年也在更新,即使法律人沒有讀研讀博,也是在社會中不斷地學習,甚至學習地更深入。畢竟實踐是理論的來源,工作中遇到的案件,每一個都是知識的應用,并不比理論學習的效果差。這也是一些人不建議考法碩的原因。不過,筆者認為,如果想順應社會潮流,考研也是很好的,平台更大,優秀的師傅更多,可以學到不一樣的見解,而且學曆在考公考編上也會有一定的優勢,當然最終還是看個人的選擇。
法律碩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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