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D(勃起功能障礙)臨床治療中,最後一個環節就是選擇合适的藥物。而治療ED的藥物選擇并非如其他疾病那樣,聽憑醫生的推薦,全由醫生說了算。相反,在決定何種藥物之前,要學會與醫生耐心地做一次交流。
首先,醫生會詢問很多關于患者與妻子之間的性生活特點,以及患者的個人需求嗜好和生活習慣。比如說,夫妻甲生活是比較規律,而夫妻乙生活則比較率性而為,他們比較注重夫妻生活時的環境氛圍,那麼針對這兩類患者所選用的藥物就可能不盡相同。乙更适合36小時長效藥物,能使他們在選擇性生活上更自由更從容;而對甲來說,選擇短效或長效藥都可以。
其次,醫生還會問一些工作性質和生活習慣的問題。比如患者甲是朝九晚五的辦公室一族,而患者乙經常有飲食應酬。那麼,甲在選藥上的自由度就比較大,而乙則更适合選擇藥效不受飲食和酒精影響的長效藥物。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謂的長效并不是指能維持更長時間的勃起,而是說該藥的藥效維持時間長,比如他達拉非的36小時藥效是指在36小時的時間長度裡,伴侶雙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任何一個彼此都有興緻的時間段,進行令雙方都感覺滿意的性生活。
對此,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男科學研究所陳斌教授指出,當藥物的有效作用時間變長,男性便無需在享受夫妻生活時,還要顧及到時間的問題,心态上更自由更輕松。對于ED患者來說,長效藥物可以使患者在有效的作用時間内多次嘗試性生活,即便偶爾因緊張或各種因素導緻性交失敗,也可以在第二天早晨再嘗試。另外,對于中年夫妻而言,一般平日忙完工作料理完家務後,基本上已是筋疲力盡,這類夫妻更傾向于利用周末的時間來滋補感情,此時,長效藥更能滿足他們的需求。
總之,最後如何選擇,醫生不會很武斷地幫患者作決定,他們會充分考慮到患者的需求和自身性生活特點、生活習慣等,幫助患者做出适合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