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50203-2011《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有關規定
第4.0.12條規定:砌築砂漿試塊強度驗收時其強度合格标準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平均值必須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的1.10倍(比原規範增加10%);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的最小一組平均值必須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的0.85倍(比原規範增加10%)
砌築砂漿的驗收批,同一類型、強度等級的砂漿試塊不應少于3組;同一驗收批砂漿隻有1組或2組試塊時,每組試塊抗壓強度平均值應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值的1.10倍;
抽檢數量: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3砌體的各類、各強度等級的普通砌築砂漿,每台攪拌機應至少抽檢一次。驗收批的預拌砂漿、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專用砂漿,抽檢可為3組。
檢驗方法:在砂漿攪拌機出料口或在濕拌砂漿的儲存容器出料口随機取樣制作砂漿試塊(現場拌制的砂漿,同盤砂漿隻應作1組試塊),試塊标養28d後作強度試驗。預拌砂漿中的濕拌砂漿稠度應在進場時取樣檢驗。
建築地面工程水泥砂漿
GB50209-2010《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第3.0.19條規定 建築地面工程水泥砂漿試塊
取樣按下列規定:
1、檢驗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砂漿強度試塊的組數,應按每一層(或檢驗批)建築地面工程不應小于1組。當每一層(或檢驗批)建築地面工程面積大于1000m2時,每增加1000m2應增做一組試塊;小于1000m2按1000m2計算,取樣一組。
2、當改變配合比時,應相應的制作試塊組數。
GB50203-2011《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有關規定
第10.0.5 條規定:冬期施工砂漿試塊的留置,除應按常溫規定要求外,尚應增加1組與砌體同條件養護的試塊,(為了解冬期施工措施如摻用防凍劑或其他措施的效果及砌築砂漿的質量)用于檢驗轉入常溫28d的強度。如有特殊需要,可另外增加相應齡期的同條件養護的試塊。
砂漿送檢要求:試件尺寸為70.7mm×70.7mm×70.7mm 立方體試件,每組3個試件 ,标準養護齡期應為28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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