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是表達思想、觀念的心理過程。文字、聲音、視覺信号、姿勢及手勢等都屬語言範疇,本節所述為有聲語言的發育。
言語是語言交往的一種形式,是人類進化過程中随腦發育和社會生活發展而發生發展的,與智能有直接聯系。
言語能力分理解與表達兩個方面,小兒學語,先理解而後表達,先會發音然後會應用詞法及句法。
概括地講,在生後第一年内,小兒學會了說話,獲得了語言的不同的構成,例如:最初的發聲,呀呀學語以及與看護者相互作用的表達。在學齡前時期,是說話和語言全面而迅速發展的階段,其精煉改良則在學齡期。
口語的發育需經發聲、咿啞作語和說話成句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都以語言中樞的複雜加工為基礎,其示意如下:
嬰兒在l一2個月時開始發喉音,2個月發[a],[i],[u]等元音。最初是無意識的發音,其産生的聽覺及喉部本體感覺對小兒是個良性刺激,促使重複發出同樣的聲音,造成所謂的初級循環運動,此現象在6—8個月時最明顯。輔音多在6個月時開始出現,首先發出唇音,故大多數嬰兒在6—7個月時可自然地發出“ba”、“ma”及“ye”等單音。約8個月時,常會合并2個相同的音節,如“ba ba”、“ma ma”等。8—9個月時喜歡看親人的口形而模仿發音。
理解語言在發音階段的同時即已開始。小兒通過條件聯系(視覺、觸覺、體位感覺等),理解些日常接觸的物品的名稱,如奶瓶、電燈等。對嬰兒自發的“ba ba”、“mama”之類語言,親人如能及時給予應答或微笑,則會使嬰兒逐漸理解了這些語音和特定人物的聯系。語音與詞義聯系被儲存在記憶之中,随着數量的日益增多,即成為小兒以後随時取用的詞彙;以後,小兒又通過同樣機理逐漸理解詞的意義,如動詞,形容詞,副詞,詞組等,并可從他人在手勢幫助下的說話中聽懂一些短句的意義。
表達語言繼理解語言而發展,當語言具有特殊意義時聽覺中樞與發音運動中樞間建立起聯系通路,于是小兒會說出有意義的語音如原來自發的“ba ba”,“ma ma”,“ayi”,“yeye”等音,到9—10個月後就成為呼喚親人的第二信号。自1.5歲至2歲開始,小兒掌握的詞彙開始迅速增加,3歲時增加更快,到5—6歲時增加速度減慢。
1—2歲小兒,其詞彙掌握有限,由于急欲表達自己的意思,故常說一些别人聽不懂的語言,即所謂隐語或亂語。
小兒語言的理解和表達見表1—17。
表l—17 兒童語言理解和語言表達
年齡 語言理解行為 語言表達行為
1月 聲音可使小兒的不規則活動停止 發出不規則的音節,主要是元音
2月 看去似在傾聽說話者的談話 用聲音表示高興,有社交性微笑
3月 朝說話者的方向看 發出咕咕聲和咯咯聲,對說話者報以微笑
4月 能對憤怒聲和高興聲作出不同的反應 對社交性刺激有發聲反應
5月 對自己的名字有反應 開始模仿聲音
6月 能聽懂,“再見”“媽媽”“爸爸”等詞 用聲音表示拒絕,高興時尖叫
7月 對“在上面”“過來”“再見”等詞可用手勢開始發出像單詞樣的聲音,有奇特的喇喇聲表示
8月 聽到叫自己的名字時,停止活動 可連續地模仿聲音
9月 聽到“不”時,可終止活動 模仿說話的聲調
10月 可正确的模仿音調的變化 開始發出單詞
11月 對簡單的問題能夠用眼睛“看”,用手指的方式作出反應(如:狗在哪裡?) 已能很好地說出些難懂的話
12月 可用手勢對各種口頭上的要求作出表示 能叫出一些熟悉物品的名字
15月 知道身體的各部份 在難懂的話中可聽到真正的單詞且常伴有手勢
18月 當聽到自己所熟悉的物品的名字時,可認出其圖片 用單詞而不是用手勢來表達要求
21月 可對二個有聯系的連貫性指示作出反應(如:摘下您的帽子,并放到椅子上) 開始組合單詞(如“爸爸的車”,“媽媽抱’)
2歲 明白更複雜的句子(如“我們坐車要去商店”)聽懂120—275個字 用名字指出自己
3歲 認識常用标志、符号,指出三種顔色,聽懂800~1000字(包括一些介詞) 可重複大人所講的話
4歲 聽懂約1400字 能夠用較多的代詞、形容詞和副詞等; 能說出自己的年齡,可簡單地叙說不久前發生的事;能唱幾支兒歌,讀數1—20;說話時的句法多正确,能全被聽懂
6歲 看懂自己的姓名 臨摹字母,寫自己的姓名,背誦字母,描述圖畫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