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胎動是反映胎兒喜怒衷樂的信号,有對甚至是關乎寶寶性命的“生死線”。
數胎動的方法,準媽媽都能銘記于心:每天早、中、晚固定三個時間,各數1次胎動,每次l小時,然後将3個數字相加再乘以4,就是12個小時的胎動次數。一般每小時胎動3-5次,12小時胎動數為50~70次。醫生會告誡,當12小時胎動數為10-30次時,應及時就診。
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準媽媽發現,胎動不達标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有的胎兒整個白天都沒動幾次,晚上卻踢缛歡,甚至一個小時就有幾千下。如果都要往醫院跑,那得多折騰人!
事實上,多數情況下,懷孕18—20周時,準媽媽才開始感覺到胎動:胎兒越大,胎動越明顯、越密集。孕28—38周是胎動最頻繁的時期,接近足月時則略微減少,所以,上述12小時胎動計數,多是要求從妊娠滿28周後開始。此前,隻要能感覺到胎動即可。
一般來說,清晨胎動最少,下午開始增多,晚上8~11點最為活躍。此外,巨大的聲響、刺激的強光,均可增加胎動。為減少不必要的影響,計數胎動時,孕媽媽應盡量選取早、中、晚固定時間,在環境安靜的場所,集中精神數;胎兒連動幾下,算作一次:另外,每個準媽媽的身體狀況不盡相同,對胎動的感知自然也不一樣:譬如,腹壁較薄、相對敏感的準媽媽,很早就能感覺到胎動;而羊水多、胎兒較小的準媽媽,會覺得胎動不明顯;準媽媽的健康狀況也會影響胎動,如準媽媽發燒時、胎兒活動量會減少,臘動次數也會相應減少。
并且,胎兒也有自身固定的休息和睡眠時間,此時,準媽媽也不容易感覺到胎動。當胎兒靜止不動的時間超過1小時,準媽媽可以吃點東西,或者拍拍肚子,正常情況下,胎兒會很快恢複胎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