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古時又稱為“日中”、“日夜分”、“仲春之月”,在每年的3月21日前後(20日~22日)交節,農曆日期不固定,這時太陽到達黃經0°。據《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二月中,分者半也,此當九十日之半,故謂之分。”另《春秋繁露·陰陽出入上下篇》說:“春分者,陰陽相半也,故晝夜均而寒暑平。”有《明史·曆一》說:“分者,黃赤相交之點,太陽行至此,乃晝夜平分。”所以,春分的意義,一是指一天時間白天黑夜平分,各為12小時;二是古時以立春至立夏為春季,春分正當春季三個月之中,平分了春季。
中國古代将春分分為三候:“一候元鳥至;二候雷乃發聲;三候始電。”便是說春分日後,燕子便從南方飛來了,下雨時天空便要打雷并發出閃電。春分在中國古曆中的記載為:“春分前三日,太陽入赤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