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夥可能有一種印象,帶貨的主播應該很賺錢。可小鄭姑娘反映,5月份,她被一位老闆娘請去當帶貨主播,幹了19天,對方隻給她轉了1680元。
視頻:“帶貨主播”幹了19天隻有1680元,業績不達标還是另有原因?
小鄭:“運營、助理、場控、直播間布置、客服、發貨、打掃全是我來做,就是因為隻有我跟她兩個人,她把所有活都甩給我一個人。”
小鄭姑娘介紹,老闆娘開了淘寶店賣女裝和化妝品,聘請自己當帶貨主播,雙方沒有簽書面協議,剛開始那幾天,幾乎都是自己一個人在幹。5月23号,兩人最終不歡而散。
小鄭:“我有兩個微信号,這個微信号,是用我奶奶身份證注冊的,她知道我這個微信号不能收錢,她給我轉了1600元,說這是我的工資,她以杭州最低标準發給我。(1600元?)對,但是我沒有收,自動退款了,就等于我現在一分錢都沒拿到。(幹了十幾天?)我幹了19天。”
微信對話顯示,當時老闆娘說:“按照我們的要求就是試用期,是每天120元,從工作之日我給你滿打滿算是14天”,然後給小鄭轉來了1680元,當時小鄭沒有點擊收錢,這筆錢“過期未收款,已退還”。實際上,即使微信沒有跟銀行卡關聯,點擊收錢後也會自動存入微信零錢包。
目前老闆娘已經把小鄭的微信拉黑了,小鄭介紹,老闆娘已經回山東煙台了,此前在杭州九堡租的工作室也已經退租了。
小鄭還反映,直播的手機,明明是後來的另一個女孩弄丢的,老闆娘硬說是她弄丢的。
小鄭的同事 “可兒”:“(小鄭:就是那個手機的事情,是你弄丢的對吧?)對。(小鄭:然後她當時跟她兩個鄰居說,那個手機是我弄丢的,對吧?)這個你聊天記錄發給我看了,她确實說了。(記者:我是1818黃金眼的記者。)哎。(記者:在老闆娘這裡做了幾天?)做了十幾天吧。(記者:主要是做什麼呢?)她剛開始跟我說就是打包的,又讓我們做了其它的很多工作。(記者:她最後給你結算工資了嗎?)最後,對。(記者:給了你多少?)給了我四千。”
當時的微信對話中,老闆娘告訴小鄭:“首先你是在實習期,沒有幹滿一個月,所以按照杭州最低工資标準執行,每天日薪120元”,老闆娘還說:“當初談的底薪8000,業績要求是600件,沒夠的是每件扣除15元,算一下的話,還沒有方案一多,再抛開你直播的時候、日常工作中的種種錯誤,我都沒跟你計較,你可以好好想想,你的工作能力跟狀态,配得上一個主播該有的樣子嗎?”
小鄭:“(小鄭的同事 “可兒”:帶貨的話,她是有銷售的業績要完成嘛,銷售沒有達标的話,要扣錢的。)但是問題是,你們也沒有達标,也沒有扣你們錢,對吧?(小鄭的同事 “可兒”:我做的工作算是助播吧,她開的是4000元。)那個‘灰灰’不是也沒扣她嗎,也給她8000元,一個月都沒做成。(記者:‘灰灰’反而更高,8000元是吧?‘灰灰’做了幾天?)她也是主播,我後面來的主播。”
可兒認為,小鄭是因為業績不達标,被老闆娘扣錢了。可小鄭認為,老闆娘在結算工資時,給自己的比别人要少,另有原因。
小鄭:“就是因為我曝光她了呀,‘小紅書’上,她把别的供應商的貨拍過來,把吊牌剪掉以後,自己包裝好再發給人家,或者說她把自己穿過的衣服,去‘淘寶’上搜同款,或者‘拼多多’上去搜同款,再把吊牌剪掉,二次出售給人家。(這樣的?)對,然後自己戴過的耳釘直接取下來,擦也不擦,直接讓我發出去。”
小鄭的同事 “可兒”:“(‘可兒’,小鄭說的是事實嗎?)小鄭說的,有一部分我不知道,有一部分确實是對的。(哪一部分是對的?)就是她确實拆吊牌什麼的,确實是老闆讓我做的事情。”
小鄭說,她現在也挺後悔,當時應該先把1680元收下,再去勞動仲裁。現在老闆娘回山東煙台了,還把自己的微信和電話都拉黑了,工資都不知道該怎麼讨要了。
小鄭提供了老闆娘的手機号碼,記者多次撥打,對方沒有接聽,發短信過去,也沒回複。小鄭表示,實在不行,就向“淘寶”反映,讓平台來協調她和老闆娘的工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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