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溫過低的預防措施主要是防止體熱的大量散失,其次是提高肌體對寒冷的适應能力。具體方法有以下一些。
全身體溫降低
因長期暴露于任何溫度,人體散熱大于産熱時,可引起體溫過低.體溫過低最常見于寒冷季節或浸泡在水中,但若代謝性或活動性産熱(發抖)不能維持核心體溫時,也可發生于夏天或溫暖季節.嚴重外傷後也可發生體溫過低.固定不動,穿濕衣服,寒風和躺在寒冷的表面物上,可增加發生體溫過低的危險性.
體溫過低可導緻所有生理功能的加速,包括心血管和呼吸系統,神經傳導,精神的敏銳性,神經肌肉反應時間和代謝率.幼兒時,将全身浸泡在接近結冰的水中所緻的低溫過低,可保護低氧時的大腦。
核心體溫降低可導緻冷漠嗜睡,手腳笨拙,精神錯亂,易激動,虛幻,呼吸減慢或停止,心跳減慢,不規則,最後停止.但隻要病人當未溫暖,不應認為病人已死.直腸溫度<34℃有助于與因心髒病,糖尿病昏迷,胰島素過量,腦血管意外或濫用藥物所緻的類似症狀相區别.普通的臨床體溫表不能測量體溫過低時很低的體溫,必須用特殊的低體溫測量儀,若隻有标準的臨床體溫表,汞柱不能升至34℃以上表明有體溫過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