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時候對方為了保障自己的債務能得到實現,常常會讓債務人登記好相關的信息,特别是家庭住址等信息,債務到期未還款,追債人就是上門去要債。無論是采用暴力的讨債方式還是采用法律手段,所欠的債務均是要還,隻是還款的方式不同,法律的方式解決隻能降低還款利息,該還的本息也不能避免。不過讨債的時候要注意,這些方法是違法的:
1、未經借款人本人允許,撥打借款人通訊錄内的親人或者好友電話并進行多次騷擾;
2、通過微信、短信等方式恐吓、威脅借款人或者通訊錄親友及家人;
3、借款人逾期後每日催收電話超過3個以上;
4、借款人逾期後催收來電不在時間段;
5、曝光借款人個人信息;
6、到借款人家裡或工作單位催收導緻個人聲譽嚴重受損的;
7、逾期後逾期費高于銀行規定逾期利率;
8、采用誘導方式讓借款人去其他平台借款歸還本平台借款;
9、采用非法軟件短信電話轟炸借款人手機号碼;
10、冒充機關工作人員對借款人進行恐吓、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行為,債權人為了讨債毆打、恐吓債務人及其家屬的,屬于故意傷害罪。
11、債權人未經債務人允許私自拿走債務人的财物的行為屬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以讨債為目的,強行侵入欠債人家裡讨債,錢不到手就不走的這種行為也是不可取的。
13、把欠債人關起來,迫使欠債人家人拿錢贖人的行為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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