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吵架時,習慣指責對方不講理,似乎所有的責任都在對方身上,自己就是有理的一方。
很多夫妻吵架時,習慣指責對方不講理,似乎所有的責任都在對方身上,自己就是有理的一方。一時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都不肯讓步,這樣相持不下,往往兩敗俱傷。
夫妻在一個屋檐下過日子,遠離了戀愛時卿卿我我的簡單生活,多的是油鹽醬醋的瑣事,矛盾也就不可避免地産生。要想婚姻之舟平穩航行,夫妻雙方如果能做到“委屈”一下自己,少一些“得理不饒人”,劍拔弩張的氣氛就會沖淡許多。
與妻結婚,一晃都快20年了。當初,我是一個講原則的人,在工作和生活中,事無巨細,都喜歡講理較真。結婚之初,妻對我的認真還頗為欣賞,但随着愛情被瑣碎的生活取代,我“有理走遍天下”的理念讓她漸漸受不了。比方說女兒該上幼兒園的時候,我正好出差在外。回來後,責備她不該送女兒上社區幼兒園,應該上條件更好的市立幼兒園,還羅列出種種理由。妻辯解說社區幼兒園離家近,方便接送孩子。但我不依不饒,從女兒的起步,說到女兒将來的成長。妻話不多,被我說得“理屈詞窮”了,關起房門痛哭表示抗議。結果,因為我的喋喋不休,好端端的家一時間變得沉悶壓抑。
女兒上了小學,妻忙裡忙外的像個陀螺,對我的“講理”越來越沒有耐心,開始跟我針尖對麥芒,這樣一來,家裡的火藥味濃厚起來,出現了摔東西的現象,直到要離婚的地步。到了民政辦公室,工作人員一問起緣由,笑了,說這也是離婚理由嗎?雞毛蒜皮的一點小事,為什麼每件都要講理,都要分出是是非非誰對誰錯呢?居家過日子,不能認死理的呢!聽了工作人員的一番話,我和妻不約而同紅了臉。一想也是,吵來吵去,都是芝麻綠豆般大的瑣事,不值得。
經過了離婚風波,我和妻也變得理智許多,雖然有時也偶爾紅臉,但多了一些理解與默契。有一次我加班回家,鍋冷竈冷,在客廳寫作業的女兒一見我就喊餓。我憋着氣忙忙碌碌好一陣,将做好的飯菜端上桌時,妻回來了,原來她下班時,被同事硬拉到商場做“服裝參謀”去了。我正要發火,忽然看到妻的眼神裡閃過一絲内疚,頓時按下了火苗,對妻笑着說:“你呀,真有口福,來得早不如來得巧,飯剛做好,你就回來了呢!”結果,妻那天的笑容格外燦爛,我們也避免了一場“戰争”。
“水晶婚”周年那天,我跟妻總結15年的婚姻,都深有體會地認為婚姻是門“委屈學”,在生活中,總得有一方忍受暫時的“委屈”,生活才能充滿樂趣。俗話說。委屈是退,更是一種愛的表現,如果做到了,婚姻就能持久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