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生活中難以承受不幸帶來的打擊,以及為逃避母親與妻子有矛盾等現實問題,36歲的趙明選擇了到杭州一寺廟出家。其妻抱着年幼的女兒輾轉尋找到趙明,勸說無望後将其起訴要求離婚。近日,密雲法院法官來到趙明出家的寺院,在寺院裡審結了這起離婚案。在法院的調解下,趙明與妻子離婚。
2002年,當了12年兵的趙明從部隊轉業回家,成為密雲一家紡織廠的機工,并用退伍轉業的錢買了一套房子。2004年8月,趙明經戰友介紹認識了李蓮,兩人迅速墜入愛河,并于2005年元旦結婚。婚禮上,雙方親友都趕來祝賀,隻有趙明的母親當時在外地沒有趕回,未參加兒子的婚禮。第二年8月,李蓮生下一個女兒,孩子幾個月大時被診斷出患有先天性心髒病。夫妻二人為給孩子治病花光了所有的積蓄,趙明還向母親和哥哥借了上萬元,但孩子還是在6個月大時不幸夭折了。
“除了女兒去世,在我退伍後的短短幾年時間裡,我年輕的叔叔和嬸嬸去世了,我在部隊最要好的戰友也去世了,這一切對我的打擊太大了。”趙明說。
婚後,李蓮與趙明母親間的婆媳關系一直不睦。趙明說他被“夾”在兩人中間,無法調和雙方的矛盾。前年7月,趙明給妻子留下一張紙條,說把家裡的财産全部留給妻子,“自己走自己的路去了”。當時李蓮已再次懷孕6個月。
趙明出走後,隻是偶爾打電話給母親,從不和其他人聯系。為了尋找丈夫,李蓮四處打聽,直到前年年底才從婆婆口中得知趙明已經剃度出家,但仍不知道他的具體下落。
去年6月23日,李蓮将趙明起訴到密雲法院要求離婚,當時她隻是想以此方法逼趙明“現身”。最終婆婆又透露,趙明可能是在山東某寺廟出家。李蓮抱着已出生10個月的女兒,在婆婆和父親的陪同下,從北京坐車到山東,後又輾轉到杭州,終于在一寺廟找到了趙明。
李蓮勸說趙明與她一起回家生活,但趙明并未回心轉意。最終,李蓮決意與趙明徹底斷絕夫妻關系。
李蓮在寺廟住了下來,并向密雲法院說明情況,申請法院能夠到杭州開庭。密雲法院接到申請後,考慮到案情特殊,為了方便當事人,決定到千裡之外的杭州調查案情并開庭審理。
8月25日,坐了一夜的火車和大半天的汽車之後,承辦法官來到趙明出家的寺廟。開庭時的法庭很簡單,就設置在寺廟接待站的禅堂廊下,一張圓桌就是審判桌,法官和書記員正襟危坐,李蓮和身着僧袍的趙明分坐兩旁。
法庭上,雙方都同意離婚,在法官的主持下,李蓮和趙明達成調解協議:雙方離婚後,女兒由李蓮撫養,趙明婚前的個人财産和夫妻共同财産均為李蓮所有,共同債務由李蓮承擔。(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