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隻有初中文化的鹽城籍男子通過網絡認識了南京女子張敏。半年後這名男子竟動了歪念頭,跟張敏要錢,要不然就把兩人發生性關系的照片公布出去。
一名隻有初中文化的鹽城籍男子通過網絡認識了南京女子張敏。半年後這名男子竟動了歪念頭,跟張敏要錢,要不然就把兩人發生性關系的照片公布出去。
王峰今年剛剛23歲,可他已經是個坐過6年牢的人了,出獄的王峰也沒事幹,整天流連于網吧等場所,還愛好網絡聊天。一天,王峰在網上聊天時認識了一名女子,這名女子說她在南京上班。兩個人在網上聊得蠻投機的,在現實中兩人還見了面,女子稱她叫張敏,今年43歲,在南京的某單位上班。
雖然張敏已經四十多歲了,可這并不妨礙她和王峰的溝通,一來二去後兩個人還成了“姐弟”戀人,并多次發生兩性關系。半年過去了,張敏發現王峰再也沒有以前對自己的那股熱乎勁,有點都不想搭理自己了。就在她納悶的時候,她收到王峰發來的短消息。“乖乖地給我5000元錢,否則我就把我們發生性關系的照片、錄音發到網上去,寄給你家裡人、同事看!”這消息吓了張敏一跳,整天在家擔心這個事。見張敏沒動靜,王峰連續幾天都發這條消息到張敏的手機上。
張敏左思右想沒答應這個要求,并向公安機關報警。2008年4月中旬,王峰在老家的網吧上網時被當地警方抓獲并移送南京警方。栖霞檢方以王峰犯敲詐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日前王峰被一審以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