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同居的一般是男人,幫你搬家的也會是男人。之後,從前偷偷摸摸見縫插針的性生活變成了有規律的做愛,男友在朋友之間對自己的稱呼也從“女友”改成了“老婆”。更重要的是,每個月都要戰戰兢兢地用試紙檢測一下,乞求自己千萬不要懷孕……
于是,很多女人開始不停地推醒身邊熟睡的人――和我同居,你是為了愛還是做愛?沒有哪個男人可以蠢到選擇第二項。但是,面對漫漫無期的婚約,女人們仍然無法安心。既然同居的目的不在于這張相對安全的雙人床,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結婚?!
害怕承諾
有的女人根本不需要承諾。男友是什麼?隻要沒有婚姻的束縛,那麼男友隻是一個和自己做着戀愛遊戲的好朋友。那間同住的卧室,不過是兩人遊戲的場所罷了。偏偏運氣不好會碰見一根筋的男人。這樣的男人大多真愛至上,責任心、事業心、愛心和恒心缺一不可,弄不好還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小處男。他們認為,同居代表着婚姻的前奏,既然你把自己交給了我,那麼我承諾――一生一世照顧你…… 女人們在承諾面前頓時傻了眼,天知道,跟你同居,隻是想讓遊戲來得更加刺激些。承諾?我受不起。責任?不用你來承擔。那麼婚姻呢?對不起,太遙遠……
分手後,我還有機會嗎?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同居是對婚姻不自信的一種表現。既然下定決心,為什麼還要不厭其煩地美其名曰“試婚”呢?既然不自信,那麼同居之後面臨的一個最大難題就是分手。經過兩人或長或短的時間磨合,發現自己并不适合對方。那怎麼辦?隻好分手吧。可是,重歸單身大軍之後,發現自己的選擇範圍窄而又窄。從前和自己有暧昧關系的男同事不能要,誰都知道自己和某某男士同居達一年之久,即使真的成了,以後吵起架來,也是他的一個話兒柄。身邊的女友又不肯把自己的哥哥弟弟介紹給自己。那麼就登報征婚吧。結果發現,那個高大英俊事業有成的老闆級人物居然有嚴重的處女情結…
同居,對于女性的最大落差就是從以前的風花雪月轉到了柴米油鹽。愛情不浪漫了,生活變繁瑣了,每天起早貪黑地上班,之後還要拖着疲憊的身子回來拖地闆、洗衣服、做飯做菜……某天化妝,一照鏡子,立刻駭然,原來當年臉上的紅顔,已然漸漸消退。 最重要的問題是,自己對男友并不是百分之百的自信。以前不住在一起時,還偶爾可以和幾個闊綽帥氣的“新好男人”幽會一二,看看有沒有更好的機會可以再攀高枝。可是自從住到一起後,才發現自己的一舉一動已經被嚴格監控,想出去和人家吃晚飯都要打報告,至于異性約會?沒門!
人言可畏
外界的流言的确厲害,尤其對于在go-vern-ment部門工作的你來說,更加需要小心謹慎、步步為營,弄不好就會滿盤皆輸。既然選擇了同居,那麼就等于選擇了一份地下工作。每天匆匆忙忙地下班,男友來接也得避人耳目。你太緊張了,你怕被單位裡的“長舌婦”們看見,你怕被領導抓住,你更怕因為同居而喪失了晉升的機會……終于有一天,你忍不住了―我們住在一起,究竟是為了什麼?!
不管男人們願意不願意承認,性幾乎可以成為他們提出同居要求的一個主要因素。對于這群男人來講,他們不想踏入婚姻這座“圍城”,卻願意享受本應是夫妻之間才能有的快樂。他們或因為年紀小,還沒有考慮到結婚;或因為隻想做“快樂王老五”和“單身貴族”,不願結婚;或是想結婚,又怕選錯對象,耽誤終身,于是先試婚;或是有其他原因不能結婚,先住在了一起。總之無論什麼原因,他們在沒有結婚證書的情況下提出與女友同居了,在得到獲準之後,世界上又多了兩個“無照婚姻”族。
另外,在大多數戀愛狀态下,男人通常處于主動地位。先邀你看電影的是男人,提出和你戀愛的是男人,然後順理成章地由男人為你脫掉衣衫,抱你上床…… 于是,半點不奇怪,提出同居的大多也是男人。他們通常不會像女人那樣考慮今後可能碰到的種種困難,對于他們來說,一份自在的性愛就幾乎可以戰勝所有的一切了!更何況同居意味着自由,不需要承諾;同居,意味着男人可以不用買房、不必養家(甚至還有人養)就可以提前輕松享受到婚姻的精華和甜蜜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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