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經營”的感情
叫闆有“執照”的婚姻
情感傾訴人:小洪(男 26歲 公交司機)
記者:張燕
小洪:2005年,我還在給人家賣汽車時,就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婆,她比我小一歲。那時,她給我介紹對象,結果我和人家接觸一個月就吹了。不知不覺中,我們倆談起戀愛。
記者:有趣。
小洪:她告訴我,她原來談過戀愛,都快結婚了,結果因為彩禮錢,雙方鬧得很僵,最後分手了。
記者:哦。
小洪:她不僅人長得漂亮、能幹,還會為人處事。我爸媽生日她比我都孝敬。我們談了大半年,在2005年的8月份結婚了。我們有了一個女兒兩歲半。
記者:那很幸福嘛。
小洪:可是,半年前,她前男友開了一家美發店,就在我家附近。于是,我發現他們經常來往,還在店附近的餐館一起吃飯聊天,我親眼所見。有幾次,她整夜不歸家,回來後,她不向我解釋,我也不想問。我們開始吵架,我還打了她。并且提到離婚。
記者:你沒有真憑實據,一下子就認定老婆出軌,又提離婚不好吧。
小洪:她說對前男友還有感情,要我去找一個女人過。我覺得老婆是被金錢所誘惑。因為我每月隻有兩千多元的收入。
記者:這種事最好别亂猜,會影響你對事情的處理,還容易傷害到對方的感情和尊嚴。
小洪:6日,我在QQ上碰見那男的。加他是因為老婆無意中說到他的QQ号,因為網名就是我的真名,他知道我的真實身份。在網上我問:你愛她的話你離婚和她結婚,我放手。他答:我不會和她結婚的。但他同時也表明不放棄她。我把這個結果告訴老婆,她不信。她堅信和我離婚後,前男友會娶她。
記者:把QQ上對話給她看。
小洪:她不看。從他們開始來往以後,她添了十件衣服,我都懷疑是他買的,也不貴,一件大概一兩百塊錢吧。因為她的工資卡在我這裡,卡上的錢隻進不出,憑她的收入,不可能添這麼多的衣服。昨天,她已經同意離婚了。
記者:最好慎重一些。這個“離”字不應該你提出來。若是你老婆的感情并沒有走到你想像那麼遠,被你今天一個“離”字,明天一個“離”字,有點自尊心的女人都會同意離的。
小洪:她就看不到我比那個男的更愛她,非要走這一步,麼辦呢?我才不想被挂着呢。
記者:做男人還是要有一定的心胸和度量。既然愛她,就應該包容她,用你的真誠和愛去拴住她,拿點男人的自信心出來,你有“執照”的,還赢不過“無證經營”的嗎?為了孩子,為了你們的感情,把離婚的事放一放,靜觀其變。如果緣盡情斷,再離也不遲。
小洪:謝謝!跟你談了後心裡舒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