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的關系有點奇怪。
我和他的關系有點奇怪。
我們曾是同事,他有次被房東逼遷,沒有房子住,出于同情心,我讓他暫住在我那。後來越住越久,索性就不搬了。我也樂得可以有人分擔一些房租。我們就這樣同居在一個屋檐下。大家在一起挺默契,也很融洽。經常會一起吃飯、看電影,像拍拖一樣,但我們從來不拖手,也不是那種公開的男女朋友。
在家裡我們有時會擁抱,接吻,但沒有發生性關系。有時我們會在一張床上看碟,看着看着就一起抱着睡着了;有時我們會用數碼相機互拍裸照……但他從來沒有向我表白過,他曾說他從來沒有正式交過一個女朋友,他不适合拍拖。
我是個很被動的人,其實對他蠻有好感的,但不想要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可他對我時冷時熱。有一次他很熱情,擁抱我、撫摸我的身體,但突然又停止了,沒有繼續。
我實在忍受不了這種關系,我想搬走。他說,讓我留下,他會搬走。可是我又突然很舍不得。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答:
你們似乎都很喜歡偶像劇,希望生活在一部偶像劇裡。我作為觀衆看你們的演出,模仿得比較像的就讓我看得來勁,模仿得不像的就讓我想換台,甯願重溫2006超級女聲。但你作為女主角,現在感到忍受不了,大概就說明這段關系也跟偶像劇似的,總會走到結局。
模仿偶像劇應該是當代年輕男女的基本權利,有機會的話,大家都模仿偶像劇生活吧,那裡的人多麼體面,相比之下平凡的戀愛又顯得多麼無聊——以上号召完全發自内心,并無半分諷刺的含義。
隻要接受了自己在模仿偶像劇的現實,你的難題也可以套用偶像劇的模式迎刃而解。壓抑自己心中的難舍難分,積蓄到他搬走的一刻,精确地說,是他背上行囊、離開門口不超過35步的時候,讓這種難舍難分突然爆發。可以大聲喊,可以飛奔上去,該說什麼就自己想吧。
偶像劇裡的這種結局100%完美,而你面對的幾率要稍低。單純從你來信中的文字描述估計,大約在30% ̄50%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