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能舉債為妻治病的男人,還不算好男人嗎?他能對他前妻如此,又怎麼會不真心待我呢……
閃婚和隐婚
他,30出頭,身闆筆直,臉部輪廓棱角分明。為人風趣,講義氣,古道熱腸,公司裡公認的極品好男人。我剛進公司上班,就被應明吸引住了,算一見鐘情。我偷偷打聽他的事,同事們告訴我,應明是獨身,他總說自己家窮,負擔重,在沒有一定事業基礎前不想結婚。平時,他的表現也證明他的經濟的确不大寬裕。在公司他雖然是部門負責人,一個月有三千來塊,但他能把兩套西裝穿成工作服,吃飯、用度無一不省。聽說他鄉下的老家因父親病重,沒有收入來源,父母都靠他的收入過生活。起初我也想打退堂鼓,現在這個社會多現實,管你品德個性有多好,沒錢,沒房,不消談婚論嫁。
因為情緒低落,我工作出了纰漏,應明二話沒說,主動承擔了責任。我非常慚愧,私下要請他吃飯,他寬厚地笑,說“下屬出問題,就要找領導。下次好好注意就行了”。他那個笑容讓我覺得溫暖,踏實,也讓我忽然對他有了無比的信心。窮困總是暫時的吧,以他這樣的人品,總會有出頭的一天。
是我倒追的他。一有時間我就粘着他,請他去吃飯,喝茶,家裡媽媽煨了藕湯,我也非拉着他去我家喝湯,發了工資我就給他買禮物,領帶啦襯衣啦,也不避諱什麼。同事們都很知趣,看見我去找他就都閃了,他們都說,“應經理人不錯,曉華你要加油。”
應明找我談,他說曉華你是個好女孩,應該找個更适合你的人,我比你大近十歲,又窮……他的話沒說完,我就直截了當地說,我不在乎。有時候最簡單的話卻最動人。應明後來告訴我,是這四個字和我堅定的表情,讓他相信,他再一次找到了真愛他的人。
我們熱戀了。越接近他,越發現這個男人的好。孝順,體貼,哪怕吃一個月的鹹菜,他也會省下錢來給我買一雙羊皮手套。熱戀三個月,我越來越怕失去他,我說要結婚,他很猶豫,我怕他後悔,拉着他去了民政局。
結婚證是領了,可走出民政局我就和他吵了起來,“為什麼你事先不告訴我你結過一次婚?我一個大姑娘轉眼成了二婚頭,你讓我怎麼想?!”
我萬沒想到,三個月的閃婚居然遇到了一個“隐婚族”。
争吵與真相
應明結過一次婚,前妻病逝,留下3歲的女兒在老家,再加上他的父母身體不好,他的工資要養活一家四口人,所以他才會過得那麼窘迫。
他像擠牙膏一樣一點點地擠出這麼多重大的事情來,我越聽越心驚,他窮我不在乎,他有過一次婚姻,我也算了,可是,他還有個女兒,我哪有這個思想準備。再說了,他為什麼要騙人?我平生最恨的就是騙子,尤其是感情騙子!
應明一直在懇求我聽他解釋。他的解釋無非也是“你着急結婚,我也有私心,我覺得找到一個愛我的人不容易,我也不想失去你,所以才隐瞞事實”,這些話,聽了又有什麼用呢?
我氣得在大街上就丢下他,自己回了家。我爸媽一聽說應明是這種情況,不禁面面相觑。我爸埋怨我太草率,不該不全面了解一個人就結婚,我媽要我忍,說結婚已經草率行事了,再貿然提離婚,那才是真拿婚姻當兒戲。爸媽都歎氣,說你自己還是個孩子,怎麼可能當好一個後媽,這事,可真難辦了。
我關門閉戶地想了三天,哭了幾場,應明打來的電話我一個都沒接,他到我家來找我,我就要爸媽把他趕出去。我躲在窗簾後,看他在樓下一直站着,一站就是幾個小時,看着就讓人受不了那個落魄樣。我反複考慮,雖然還是不能原諒,可好像更心疼他。第四天,我還是忍不住,下樓去了。看着他,不過才三天,簡直恍如隔世。我提的要求是,他必須帶我回老家一趟,這一次,他必須得毫無保留地把他的世界展現給我看。
我們坐上了返鄉的火車。我靠在他身上的時候,覺察到他懷裡有個硬包,他悄聲告訴我,是三萬塊錢。我的怒火騰的一下就上來了。當初我說要結婚,他說他一分錢也沒有,我爸媽把所有的積蓄拿出來,給我買了套小戶型,還準備了裝修的錢。現在他一回鄉就帶三萬塊回去,做人哪有這樣做的!
在火車上沒法争吵,公汽上更不可能吵,我緊閉嘴唇,一句話都不說跟他回了鄉。
破舊的房子,兩位身體衰弱的老人,一個滿口鄉音、然而卻神似他的髒兮兮的小女孩,初看上去,真是讓人無法接受。可是,當這兩位老人拿出特意準備的全新的被褥,誠惶誠恐地殺雞宰鴨子;當孩子怯生生地偎依在身邊,從口袋裡掏出她最心愛的小泥人當禮物送給我,我心裡最柔軟的地方被深深地觸動了。
應明去買了雞鴨魚肉,擺了兩桌酒,請了一些鄉鄰。在席上,他把那三萬塊錢掏出來,一家家地還。少的兩千,多的五千八千。我這才知道,原來,應明的前妻病重時,應明曾四處借錢為她治病,這次的三萬塊是最後的一筆欠款。我的心,再一次被觸動了。
一個能舉債為妻治病的男人,還不算好男人嗎?他能對他前妻如此,又怎麼會不真心待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