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永吉縣人劉寶庫将當時僅有13歲的外甥女小花(化名)奸污,其後又多次施暴,緻使小花在今年1月産下一男嬰。
2001年,永吉縣人劉寶庫将當時僅有13歲的外甥女小花(化名)奸污,其後又多次施暴,緻使小花在今年1月産下一男嬰。但劉寶庫對此極力否認。公安部門通過DNA鑒定,最終将劉寶庫繩之以法。日前,劉寶庫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劉寶庫是永吉縣岔路河鎮蛤蟆泉村二社農民,2001年夏天,劉寶庫來到外甥女小花家,發現隻有小花一人在家,便生邪念,不顧小花的反抗将其拽到廚房,實施奸淫。
懾于劉寶庫的淫威,小花一直沒敢向别人說過此事。之後,劉寶庫又多次将小花強奸。2003年12月,小花對劉表示自己懷孕了,劉拿出400元錢讓小花做人流,由于種種原因小花沒做。2004年1月12日,小花産下一名男嬰。
得知真相後,小花家人立即報案,但劉寶庫對此一直極力否認,吉林省公安廳通過DNA鑒定,證實男嬰系劉寶庫和小花所生,劉寶庫确實存在強奸小花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