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不幸甚至解體,有一定的社會根源,但是心理學家研究發現,甚至導緻婚姻解體。
婚姻的不幸甚至解體,有一定的社會根源,但是心理學家研究發現,甚至導緻婚姻解體。
首先,對配偶的不現實期望。
婚姻問題的産生與對配偶所持的完美期望有關,比如,男性則期望妻子能夠對所有的人和事都善良而寬容,可是生活并沒有這麼簡單,人的行為常常會随着具體情況而變化。
一個男子漢可能被一個不起眼的問題難住,一個善良寬容的女性,也可能被一些雞毛蒜皮的小麻煩激怒。這時,人們對配偶所持的完美期望,遭到了配偶在現實中無情的否定,這種否定導緻人們對自己或伴侶産生否定的看法。比如,他們會認為(她);他(她)原來是一個如此不可救藥的人。這樣的看法,又會促使夫婦對彼此産生憤怒和絕望的情緒,從而最終讓婚姻亮起紅燈。
其次,對婚姻的不合理信念。
當人們對婚姻和配偶抱有如下的信念和期望的話,極有可能會讓婚姻産生問題:
1.必須“琴瑟和鳴”,兩人之間任何的不一緻對婚姻一定都是有害的和毀滅性的;
2.“心有靈犀”不點自通,就能感覺到彼此的真正想法,這才是“心心相印”;
3.認為人是不能改變的,關系的好壞也是固定不變的;
4.認為性生活必須總是完美的,不應該有一點缺陷。
所以,當婚姻生活與自己的期望出現反差時就會備感失望和挫折,逐步把婚姻生活推向深淵。
第三,對婚姻不幸福的錯誤解釋。
不幸福的夫婦,往往認為伴侶的消極行為都是出于他們的“秉性難移”所造成的,而伴侶的積極行為則是短暫的,偶然的,是“昙花一現”,總是這樣去理解婚姻生活,會導緻夫婦習慣性地誇大婚姻中的危機,而忽略婚姻中的幸福,并且更輕易地放棄或回避對問題的解決,直到婚姻瀕臨解體。
心理學家研究發現,人們得不到幸福的婚姻,其實正是他們自己看待配偶和婚姻的方式造成的。要使婚姻幸福,首先要從自己内心的觀念着手,努力用更符合現實、更理性、也更有彈性的方式來看待夫妻之間的關系和配偶的行為,用積極的心态和良好的溝通,為婚姻生活填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