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唐葉 28歲 武昌某公司财務主管
精彩導讀:
認識李森之初,唐葉覺得自己很幸運,在她經受失戀的煎熬時,李森及時出現給了她溫情。她慶幸,告别了錯的,才能和對的相遇。她很快就将自己交付給了這個男人。然而,接下來的發展卻令她傷心失望,怒不可遏,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記者印象:
唐葉略施粉黛,文靜秀氣。她将與我見面的地點定在一間書吧裡。她指着對面的一幢樓房的四樓告訴我,那就是李森的家。她有一種想朝那面窗戶扔石子的沖動。她知道這樣是不對的。但是無法抑制。
1.情人節,沒有驚喜隻有憤怒
2月13日,周末,情人節的頭一天。整整一天的時間,我把手機放在最貼身的地方,生怕漏了李森的短信或者來電。但是手機那一天偏偏很閑,不是同事的公事電話就是幾個女光棍在手機上電話或者短信聊天。最重要的那一個偏偏沒有來。
不應該啊,李森是我的男友,情人節他不約我約誰?但是在情人節的前一天,他一點動靜也沒有。轉鐘前後,我無聊地給一個閨密打電話,大吐苦水。她安慰我:也許他是想給你一個意外驚喜呢?你想嫁人想瘋了吧,也太沒情調了。
原來情人節前一天男友沒任何動靜,也是情調的一種。呵呵,看來我真的落伍了。我是面帶微笑入睡的,同時也帶着對情人節驚喜的期待。李森與我交往的時間四個多月,我們正在熱戀。
情人節那天是星期六。我早上很早就起床,洗漱完畢,對鏡梳妝。爸爸說:你起這麼早?今天不上班啊。還是老媽明白我的心:今天情人節,她等李森來約她。
李森是我這段時間來說得頻率最高的一個詞。他們沒有見過他,但是對他的情況已經有所了解。“李森35歲,一所著名大學的研究生畢業,有一份不錯的白領工作,月入六千多,他的父母都有退休工資,有一個姐姐已經出嫁,家裡三室兩廳的房子……”除了覺得他的年齡有點大,别的他們都很滿意。為此,我還據理力争:“大什麼大,你們的女兒也28了好不好?”
一直等到臨近中午,手機像死了一樣。連單位上或者閨密的騷擾電話都沒有了。人人都去過情人節去了。也許李森的這招叫欲揚先抑?我懶得再想,把手機放得遠遠的。然後坐在沙發上假裝無事人般看電視。家裡的空氣已經有些緊張,爸爸媽媽說話都不敢大聲,生怕惹惱了我脆弱的神經。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熟悉的,專為李森而設的鈴聲終于響起。那是我們都喜歡的《突然發生的愛情》。我沖過去拿手機。剛到手,手機鈴又止住了。像在與我開玩笑。我把電話回撥過去。“你剛才打我手機?”實在找不到應該說的話,明知故問。“沒有啊,我不小心碰到。”他言語簡短,很是無辜。除了挂機,我還囑咐他小心一點。
真的收了線,寂寞與無奈還有傷感一齊襲來。我在想我們的對話多麼沒有營養啊,根本不像一對戀人。一個沉浸在戀愛中的人怎麼可能忘記了情人節?我還應該指望驚喜在後頭嗎?我沮喪的模樣被家裡人盡收眼底。媽媽忍不住說:“李森是怎麼回事?你們鬧别扭了嗎?”
我無法回答。把手機放進荷包裡,然後故作輕松地說:“我出去了,晚上不回來吃飯。”情人節,一個28歲的女孩形單影隻地坐在家裡,會給家人很大的壓力吧。
我一個人在街上走。滿街都是拿着花兒雙雙對對的情侶。不知不覺,我就走到了李森家的樓下。我猛然想起我還有一個攝像機放在他這裡,于是理直氣壯去按他家的門鈴。他聽到我的聲音很驚訝。“你怎麼來了?”“我來拿我的攝像機,我表弟找我借。”我的理由很正當,他沒有理由把我拒之門外。
李森一個人在家裡,看碟子,吃零食。他進屋把攝像機找出來還給我,并沒有半點留我的意思。我出離憤怒了,問他:“到底是什麼意思?今天是情人節!”李森說:“我們的關系還沒有到那一步吧。”
我揚起右手,給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然後頭也不回地沖出門去。
2.失戀和戀愛同時到來
我和李森之間應該發生的都發生了,不應該發生的也發生了。
我和他是前年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的。當時對他沒什麼特别的印象。熱心的朋友讓所有的參與者都留下了聯系方式,還做了一個通訊錄給我們。過了幾個月,我和當時的男友鬧分手,百無聊賴之際把通訊錄上留有QQ号的人都加上了,其中就有李森。
李森在網上叫“莫名心痛”,正合我當時的心境,我就開始主動與他聊天。開始,他并不怎麼理我。後來我說到男友突然提出分手,他似乎比我還生氣。我一直懷疑他是不是也有和我類似的經曆,但是一直沒有問。李森的安慰從網上延續到網下。當然,都是我主動一些。有時候,我會半夜三更給他打電話,什麼也不說,隻是哭。
當時,我和男友相戀三年,已經開始談婚論嫁,但是就在我們開始看家具的時候,他仿佛變了一個人,常常心不在焉,打他的電話有時總是關機或者轉入秘書台。問他為什麼?他嫌我管得太多,還沒結婚就把男人看得死死的。他曆數我的種種罪狀,指出我不會關心人,隻知索取不懂奉獻,隻配做情人不配做老婆。讓我覺得,也許我真的錯了。
分手,是男友提出來的,他那天晚上如常接我下夜班,如常載我去吃夜宵,如常拿餐巾紙為我擦嘴,然後突然對我說,我們分手吧,他再也無法忍受和我在一起的日子。我哭得肚子都開始痛,人直往下墜,他卻轉身就走了。
我真的那麼逗人恨嗎?我真的那麼讨人嫌嗎?我問李森。李森說當然不是,也許是我的男友早就另有所愛。李森的話刺痛了我的心。不,不,不,他絕對不是那樣的人。我辯解着。李森反問我,你是男人還是我是男人?是女人更了解男人還是男人更了解男人?當時我說李森太自以為是了,以為安慰我兩句,就可以對我的愛情,對我愛過的男人評頭論足嗎?于是有一段時間,我不理他。
直到有一天,我在大街上看到剛剛分手不到一個月的男友與我們朋友圈中的一個女孩親密無間。當時,我才知道,我有多麼傻。我從來不願意往這個方面去想,但是不等于就沒有發生。當即我就撥通了李森的電話,告訴他他是對的,然後淚如雨下。
李森打的迅速趕到我面前,把我安置到一個咖啡館,讓我盡情流淚,然後默默為我擦幹。我擡起頭,問他為什麼對我這麼好?李森說,他其實是在擦自己的眼淚。他看着我的目光深情得讓我無法抗拒。我想我是幸運的,在徹底失戀的這一天,又找到一個真愛我的男人。
那天晚上我們在咖啡館坐到打烊,然後我和他一起回到他的家。然後,我們很自然地在一起了。他吻我的時候,我問過他,我們是不是太快了?他說:“不快啊,我覺得認識你已經一個世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