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檔案:
王冬梅,女,32歲,面粉廠老闆
三分之一藍,女,32歲,自由職業
心情文章:
人生慢慢走來,這件事已經過去二十年了,二十年,我們的記憶可以裝訂成厚厚的冊子,但有些書頁卻讓我久久不願翻開。
二十年前,我們這些七十年代後的女人還是懵懂的小女生,喜歡穿着綠軍裝改成的衣服,斜挎着軍綠色的書包,如果能再系上一條火紅的圍巾那就是最時髦的裝扮了。那時候對于時裝根本沒有什麼概念,要是碰巧有位當兵的表哥,偶爾送給你一件新的或者是半新不舊的軍裝就已經是天大的快樂了。時代限制了女孩子對服飾的熱愛,卻讓我們對更多的事物發生了興趣,比如讀書、集郵、集糖紙、集煙盒等等。空閑之餘拿出自己的最愛,請好友一起欣賞,看那驚奇閃亮的目光,聽這啧啧不停地 贊歎,真是無比的自豪。
那一年,我的最愛是集郵,我隻有兩本集郵冊,大的一本跟A4紙差不多大小,小的就像8開的書本。郵票新的少舊的多,且大多是向人家讨來的。因為來之不易,所以我格外的珍惜,很少拿出來給别人看。
當時,我在初二(1)班,王冬梅在(2)班,她是我小學時的同桌,關系還算不錯。有一天,她說她哥哥也集郵,他有好多的好郵票,肯定比我的好。我當然不服氣,放了學拿着集郵冊就上她家比個高低。她說的是真的,她哥哥的郵票真的比我的多,他有四大本集郵冊。
但是,說實話,我心裡認為他收藏的精品沒有我的好,我有徐悲鴻的馬、紅樓夢金陵十二钗、中國月季,這些他要收全還早着呢;而孫中山、周恩來還有許多外國郵票他根本沒有。不過,他也有好多我沒有的,看了我也非常的喜歡,于是主動提出用彼此多餘的郵票交換彼此沒有的,王冬梅說這得讓他哥哥看過我的郵冊後再決定換不換和換哪張。他哥哥正上高二回來的晚,我隻好把郵冊放在她家讓她哥哥晚上回來看。我對王冬梅千叮咛萬囑咐:明天一定要把集郵冊帶到學校還給我。
第二天早上,她還給我集郵冊時我沒打開看就塞進了書桌裡,中午一放學又忙着去食堂搶飯,等到吃過中飯回到教室我才把郵冊拿出來看。但是,打開一看,郵票少了!我最心愛的徐悲鴻的馬、金陵十二钗等等這些好郵票一張都沒有了!剩下的隻是些常見的紀念票。我心痛的淚水嘩嘩的往下掉,教室裡中午沒回家的同學都圍過來問我怎麼了,我哭着回答:“沒有了,沒有了,都沒有了……。”我第一念頭就是去找王冬梅算賬,一定是她拿的。我一腳踹開二(2)班的門,氣勢洶洶地走到王冬梅桌前,劈手奪過她正在看着的書“唰”地扔出去。
“還我的郵票,把我的郵票還給我!”我幾乎歇斯底裡了。
王冬梅說:“早上還給你了呀,怎麼還要?”
“把你偷走的還給我!我沒想到你是這麼卑鄙的人,快點還給我郵票!”
“誰偷你的郵票啦?你少賴人,你才卑鄙呢!”
……
就這樣越吵越兇,最後王冬梅罵起了粗話:“去你媽的,少了活該,活該!”她這句話剛落,我就沖上去抽了她兩個響亮的耳光,教室裡瞬間死一般的寂靜,所有學生都目瞪口呆地望着我們兩個,她捂着臉,我瞪着眼。然後,她趴在桌子上嘤嘤地哭起來,而我卻不知所措的縮着手回到了自己的教室。
茫然地在座位上坐下,翻看着雙手。一直看,一直想:怎麼回事?怎麼回事?怎麼可以打人?還是自己的朋友,還是一個女孩子?我使勁咬着嘴唇,開始後悔。我意識到自己可能錯了,王冬梅不會把不全的集郵冊還給我,更不可能跑到我們班來偷我的郵票。那些郵票真正的去向我已無心查尋,我始終在想被自己傷害的朋友,在想我該怎麼面對王冬梅。
我知道自己應該向王冬梅道歉,但我總是下意識地躲開所有可能遇到她的地方;想跟她說一聲:“對不起”,但是我始終沒有做到。從那以後,我和王冬梅從好朋友變成了陌路人,再也沒有講過一句話。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了,也許這就是所謂的“自尊心”在作祟吧。
第二年,我就跟着父母回到徐州老家,開始了與從前不一樣的生活,在這裡,我結識了許多新的朋友,與他們相處時我總是提醒自己絕不可以草率地做出可能傷害朋友的事,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傷害也不可以,因為那兩耳光已經結結實實地打進了我的心裡,在那裡留下了一道疤痕,一道永遠無法消除的疤痕。
後記:
人生有悔,因為有悔所以不想回憶。但是,不想記起的事卻偏偏最難忘記,說忘記隻不過是暫時的欺騙自己。總有某個人、某個時刻、某種心情突然不期的撞進記憶裡,翻開這一頁,讓人後悔,後悔,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