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疑問
最近總想起已經分開的女朋友,心裡非常慚愧。我們分手時正是她最困難的時候,她失去了工作,寄宿在朋友家。她想結婚,但我沒法給她,天天鬧,最後我提出分手。
我們在一起時很多人追她,她漂亮,斯文有教養,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行政經理,收入是我的一倍,她卻選擇了我。我們在一起經曆了很多,開心的不開心的。分手後,我再也找不到她了,她換了手機,斷了一切我能找到她的方法。
分開兩年我經常都想起她,我的經濟條件現在好了,也找到一個她的朋友,想拿幾萬元補償一下她,拿給她的朋友轉交。我想她一定很恨我,自己沒臉見她,我這樣做合适嗎?該去打擾她嗎?希望她一切都好。
專家答疑
這事你得看情況。
分手兩年,不長不短。有些人桃花多、忘性大,本身又看得開。痛痛快快恨你一場,氣出了,夠本了,過兩個月就能收拾心情過日子。現在說不定一二三四換好幾輪了。
或者結婚生子,上岸就做了神仙,回頭再望苦海,隻當過眼雲煙,見了你也沒什麼感覺——錢?有錢也不錯啊。
有些人就跟籠中鳥似的,你不關她,她卻關住自己,兩年時間,斷了音訊卻斷不了情分。身邊的男人就像走馬燈,就算讓她眼前一亮,可第二天也就滅了。如果是這樣,你還不如永遠消失呢。既然娶不了她,就别再勾起無謂的希望了。當初她是發了狠的,要把自己生生拽出來。你拿幾萬塊錢一遞,豈不是讓她前功盡棄?
還有一種人,日子照過,孩子照生,耗得盡光陰耗不盡恨。你千萬不要得罪她,得罪她就是一輩子。她看重一個“情”字。情滅了,你拿錢補償就成為一種侮辱。 在她看來,愛情應該是純潔的、非物質的。現在接你幾個“臭錢”,仿佛她就淪為站街女、包養小蜜,直接亵渎她心中那份神聖感覺。這種人的口頭禅就是:“你以 為感情是用錢買的嗎?!”遇到這種人,你就幹脆省一筆吧,小心她把錢直接摔到你臉上。不過,你到底欠着她的,這一摔,多少算還了。(答疑專家:周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