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疑問
我和男友是大學同學,交往5年了,而且現在都考上同一個縣城的公務員,按理說我們應該是很好的。我很勤快,他很懶什麼都不做,這些都算了。可是最近他還動手打我,都是為了小事情,我聽出分手他又不同意了,他很自私的,我們住在一起可是他從來不給我一分錢的生活費,雖說我收入也不錯,可是這樣的男人未免太不負責了吧。去年我們分手過一次,家裡人都知道了,和好之後他不帶我回家,我為了和他在一起都忍了,什麼都要我将就他,我一點自己的空間都沒有,我每次說要分手他又留我,那麼多年的感情我也真的有點舍不得,他讓我和他結婚,可是我家人不喜歡他。
現在又出現一個對我很好的男人,我有工作早晨5點要起床他都會發短信叫我起床,可是他離我好遠。他為了不讓我為難,一直都逗我開心,不給我壓力。
我該怎麼辦?是要一個看得見的現實還是要摸不到的關心?請幫幫我吧。
專家答疑
其實看到這裡我想說三個字,分手吧。
沒有那個女人應該為了和他在一起一切都該忍,面對一個打你,從來不給你錢,讓你沒有一點生活空間的男人,你卻做不到堅決的離開。除了說你沒用,也實在不能說其他。
人需要自重,也需要對自己負責,恰巧你現在不懂得這個道理。
至于你要不要和另外那個男人在一起這個你自己決定,有沒有他你都有離開的必要了。希望你幸福。(答疑專家:烏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