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因為相愛而走到一起,結為夫妻。
人們因為相愛而走到一起,結為夫妻。婚姻内的性是天底下最有保障的、有尊嚴的、受保護的性,但同時也可能是最平庸的、最無激情可言的、最容易引起嘲笑的性。有人說性愛是婚姻的催化劑,有人說它是潤滑劑,還有人說它是粘和劑。
愛是自私的,所以性忠誠是每一個丈夫和妻子潛意識裡對配偶的期許。同時性忠誠、性純潔也是社會文明、道德規範所期待和倡導的,這個極端的虛拟假設又正是這種期待和倡導的理想境界。如果30年甚至50年隻和自己的配偶保持性關系,對此種“理想”你怎看呢?
Y先生說:“我想這是違反人性的,是很可能做到的,但我想他這樣做不是出于自然、本然和欣然的,他會很壓抑,他可能因此在别的方面發洩,比如他會專心于事業或者在家裡打小孩。”
W先生也說:“那太受煎熬了,我相信他的本意不是這樣的,隻要受規範的約束,那他受苦受大了,災難深重啊。”
H君說:“這是性的愚昧,這是不符合人類天性的,是不可能的。應該通過比較,尋求鑒别,通過鑒别,尋求發展嘛。”
C小姐說:“我肯定挺反對的,這挺違背人性的。有的時候一個男人吸引你,他說話的語氣裡都有一種男性的味道,讓你突然會撲到他懷裡,這種東西失控的可能性很大,你怎麼能說他就不忠誠了呢?
我當然希望他隻跟我一個人(做愛),可是他不會,包括我自己可能也不會這麼做,有時我也因此譴責自己。在單純性的原因下,兩個人都可以(找别人)。因為對我來說,感情比性更重要。我更理想化,覺得和一個人在一起能夠溝通是最重要的。性欲不是一種無法控制的欲望。我不會喜歡電影裡肌肉發達的猛男,因為我連話都沒跟他說過。“
小B:“結婚以後性不重要了,倆人睡在一床上是比什麼都重要的。”
D女士:“人都希望自己的後代漂亮、健康、有智慧,比自己的機會更多,而人的成長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所以婚姻就是延傳後代這個過程的一個必要條件。但婚姻是不是就應該和你不跟别人睡了,我不跟别人睡了劃等号呢?我是表示懷疑的。但是,一方面我是相信愛情的,另一方面我覺得20年跟一個人睡太扯淡了。
睡在一起過性生活真的能解決兩人之間矛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