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7月23日電(記者吳俊)深圳一名男童在陽台玩耍時不慎墜落,被地面鋼管插入體内,其父母帶着男童趕往兒童醫院,醫生卻以“腸鏡壞了”為由拒絕收治,緻使患者輾轉8個小時、跑了多家醫院,最後不治身亡。目前這家兒童醫院的當事醫生已被停職。此事件反映出醫德和責任心的缺失,恐怕是這位“停職醫生”必
須首先要補上的一課。
正是這家醫院當事醫生醫德和責任心的缺失,才會面對求醫上門的病人、甚至是身負重創危在旦夕的患者,漠然視之、冷淡以對,以至見死不救、延誤病情,最終導緻不治身亡。衛生部多次強調,對急診搶救患者須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堅決杜絕見死不救等違規違法行為。一個有責任心、急病人之所急的醫生,能發揮主觀能動性,通過各種檢測手段、或向其他醫院尋求協作,盡最大可能讓病人減少周折和痛苦奔波、脫離險境,不會因檢測工具的問題,用一句“到其他醫院去”将病人打發。
正是這家醫院當事醫生醫德和責任心的缺失,才使得當事醫生對檢測工具過度依賴。如今醫療輔助檢查工具越來越多、越來越先進,這對醫院和醫生更好地履行“救死扶傷”天職,本來是有很好的推動作用。但如不能正确對待醫患關系,先進的檢查儀器難免成為缺乏責任心醫生偷懶推托的借口。
強化醫生的責任心,必須加強對醫生職業使命感和服務質量的教育。早在1500年前,唐朝醫聖孫思邈就在《大醫精誠》篇中提出,醫生“勿避險希、晝夜、寒暑、饑渴、疲勞,一心赴救”。無論在什麼時代,醫生都負有神聖的使命,不能借口客觀條件或原因放棄對“仁心仁術”的追求。
強化醫生的醫德和責任心,還必須形成相應的制度、法規。深圳市衛生局已對這家兒童醫院進行通報批評,要求各大醫院嚴格落實首診制度、會診制度和轉院制度。與此同時,還應在法律上強化責任擔當。在一些發達國家,任何接受政府補助的醫院不得因經濟因素将病人推之門外,否則醫院将遭到重罰,承擔刑事責任。我國也應借鑒這些相關經驗,通過法律手段強化醫療單位的醫德教育和責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