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困擾】
“隻要看見漂亮女孩,我就會忍不住跟在後面。”王佳在兩次被捕的審訊筆錄裡都有相同的供詞。今年1月,王佳刑滿釋放回家。
父母擔心他再出去“惹是生非”,就買了電腦,讓他在家玩遊戲。但王佳不久還是出了事。在他的電腦上網記錄裡,父母發現了許多不堪入目的黃色信息。
在浦東看守所,王佳追悔莫及:因為無法自控,在青春美好時光裡,幹下如此荒誕的傻事。如果當時有機構能幫王佳“擺脫那些好奇”的困惑,或許他就不會像今天那樣犯下錯。
“性朦胧導緻性罪錯,加上家庭、學校和社會的挽救不力,最終使王佳迷失在青春期的困惑中。”檢察官劉守琪如此分析王佳頻頻涉案的原因。
今年4月19日16時許,王佳在回家路上看見一漂亮女孩,便下意識地尾随其後。
當16歲的女中學生李豔回到家開門時,王佳就上前抱住她動手動腳。李豔不停呼救,王佳要求與她“交個朋友”,并威脅晚上在附近一花園繼續見面。後被警方抓獲。
去年7月22日13時許,剛滿16歲的王佳跟蹤“襲擊”一名隻身回家的女大學生許萍。他謊稱借紙和筆,強行闖進房門,把許按在床上。
許萍見自己無法逃脫,便反複對王佳說:“你是中學生,父母撫養你不容易,你不能幹違法的事!”王佳這才漲紅臉匆匆跑開。案發後,他被長甯區法院少年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在王佳15歲那年,就曾先後有7次對少女動手動腳的“不良記錄”。
考慮其年紀尚小,司法機關均未追究其刑事責任。2003年4月,他被公安機關治安拘留10天。同年7月,就在王佳16歲生日的第二天,他又被少年法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從去年服刑期滿釋放到今年再次涉案,時間隻有短短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