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同性戀是變态、是病态,下面的話本人覺得并不過激。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互聯網裡充斥了太多的同性戀話題,作為一個正常人,我實在覺得惡心,今天實在忍不下去了,受夠了!我想我也一定有表達自己想法的權利,因此,我要說同性戀就是變态、病态!為什麼不去思考治療的方法,相反要這樣到處招搖,這就好比有人得了梅毒,非得要告訴大家他也是人,他也有自己選擇得梅毒的權利,還要把梅毒曬出來讓大家看。你們在這裡搞這些東西,讓正常人看了覺得惡心,污染了正常人的環境,你們知道嗎?
同性戀真的是變态嗎?也許,異性戀的朋友們大多會回答“是”,他們或者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心理上的變态,或者認為那是生理上的不正常。
以前的我一定會激烈地反駁這種觀點,想想那時的我剛邁入青春期,正是“活得最狂妄的年齡”,也曾轟轟烈烈、死去活來的愛過,這時,突然有人告訴我,一個男孩子喜歡另一個男孩子,“你這是病呀,你得治呀”,心情是說不出的失落和氣憤。
可是,現在常追問自己,什麼是病?什麼又不是病,而隻是個性?
我不清楚。不過我想,如果一個人的某個特點,生理上的,心理上的,不能帶給自己快樂,反而是無盡的痛苦,那就是病。
這是一個同性戀被歧視、打壓的社會,在這個社會,我們常常被标志以“變态”、“流氓”,很多同志躲在地下,過着分裂的生活,放縱、堕落、沉淪;有的迫于傳統、家庭的壓力,結婚生子,可仍是舊習難改,無法自拔;有的孤獨地生活在異性戀的世界,找不到可以說知心話的朋友,找不到心靈的寄托,對于心愛的同性,隻能忍着心動,受着心痛……
可以說,同性戀是一種病态,甚至是一種絕症,因為“江山易改,秉性難移”,如果某人不幸成為同性戀,那将是一生的苦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