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我和男友一起留在了這座城市。當時找工作很辛苦,來回奔波,好不容易才進到公司。為了節省開支,男朋友提議我們住到一起,也就是所謂的同居。我不大願意,雖然我和男友是相愛的,但畢竟年輕,未來的路還很難說,我頗有顧慮。而且,我是獨生女,媽媽一直叮囑我要小心謹慎。男朋友卻一再向我保證不做愛,說住到一起好照應,即使單純抱着也是幸福的。我考慮了很久,想到經濟因素,半推半就之下,就答應了。
我們找了套一室一廳,月租較為便宜一些。房子很簡陋,家具也簡單,堆積的多是我們從學校搬回來的那一摞摞書。但是艱難的日子,身邊有愛的人和你同呼吸,關心照順你的生活,也覺溫暖欣慰。
住進去的第一天晚上很尴尬。情侶之間平時也很親呢,但是要睡在一起還是讓我有幾分忐忑。男朋友安慰我:“你就當旁邊睡了隻豬吧。”我撲哧笑了,緊張的氣氛消散了。我們躺下來,他自然地摟住我,互相說着白天的工作情況。說着說着,我的眼皮快打架了。恍惚中,男友說:“我親親你好嗎?”我無意識地答應了一聲。他馬上抱緊我身體壓過來深深地吻我,我感覺一陣暈眩,房間的溫度在上升,他的手慢慢地探向我的衣内。我馬上按住了,他呢喃地說:“我就碰碰好嗎?”我使勁地按住他的手,他喘着氣央求着,我心一軟,把手松開了。他親吻着我,撫摩着我,但最終隻是碰了我的上半身。親熱過後,我們相擁睡去。
這就是我們“點到即止”的禮拜,我們的尺度就突破到一定界限。那天,我們仍然隻停在旁邊摩擦行嗎?我保證!”男友的臉憋得通紅,眼睛着我的柔軟……說我們純潔吧,我們都摸索過彼此的身體;說不純潔吧,我們終究沒有突破最後一道關卡。
以後,我們就是這樣了。晚上前戲十足,但是實質性的内容卻沒有。有一次,他很沮喪地對我說,朋友都笑話他,說他不是男人,兩人都住在一起了,竟然還維持這樣的狀況,說得他很尴尬,他發着這樣的牢騷,可是我們的生活也就那樣堅持下來了。到現在,我們同居快兩年了,他反倒都不要了。他說,兩年都過樣是不是比較殘忍?可是,我想把最美好的東西留到結婚以後,又有錯嗎?
有一天,我無意中看到一篇文章說,男人長期這樣隐忍,容易患前列腺炎,嚴重的話,可能不舉。我害怕了,跟男友說,男友也懷疑那裡經常漲得難受,會不會漲出什麼毛病來了。
幹柴烈火的年紀,我們尋思着早點結婚。可是沒有經濟基礎,大學畢業不過兩年,結婚對于我們而言太沉重了。
我該怎麼辦?難道,同居不做愛有錯嗎?我們錯了嗎?
網友發言摘錄
小菜一碟:結婚之前堅持不發生性行為,贊一個。如果你覺得這對你很重要,就應該堅持。但是考慮到對男生太壓抑,你們還是不要同居的好,這樣就不用天天刺激他了…
大獅子:不要做這種考驗耐力與意志的遊戲了,對雙方都沒有好處。要麼過真正的性生活,要麼疏遠一點。睡在一張床上卻“非禮勿動”,如果是短期行為還可以理解,長期下去怕适應了以後隐患多多。特别是你男朋友,不知道以後真的要ML時還行不行,長期抑制最怕的是造成心理障礙。
想明白再說:我現在已經不和我女朋友住在一起了,我愛她,但她對我還是不信任吧。我也不想強求什麼,順其自然好了,我想倆人沒有想好時就不要住在一起。
晴朗:你們都沒有錯。自己想怎麼過就怎麼過,不用管别人覺得怎樣。
無敵字宙:我可以理解。雖然我很愛我男朋友,但是我也愛我自己。婚前性行為容易造成未婚先孕、流産什麼的,對女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我不想自己因為意外受到傷害。
黃花菜:我和以前的女朋友也是這樣過了幾年,最後送給彼此一句話:心理不正常。
且去且去:難講對與錯。愛一個人可以不做愛,不愛一個人也可以做愛,都能夠理解。随興而至了,需要的時候就做,不需要就愛撫了,沒什麼,隻是不要有什麼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