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一味的讨伐與責罵,我倒覺得30歲的女人并沒有這麼恐怖。按照莎士比亞的說法“女人啊,你的名字叫脆弱”。其實,女人永遠是弱者,是被動的動物。如果把女人比作花,男人自然就是采蜜的蜂了。很簡單,花總是被動地等待蜜蜂來采蜜。
相對與男人的風流,女人則是風騷了。為什麼人們可以接受男人的風流,而不允許女人風騷呢?我們都知道,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曆史是一部男尊女卑的暧昧史,是絕對的男權社會。再一個,傳統文化也在不停地熏陶着女人要“三從四德”,要聽丈夫的話,女人就這樣被愚化了。所以,唐伯虎等文化人可以四處尋花問柳,那叫做“風流才子”;而武則天玩了幾個男人,最後還是要背着“蕩婦”的罵名。依照男人的哲學,在性的問題上,有些“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味道。
客觀地說,追求幸福生活,享受性高潮,這些都是女人的權利,如果謀求權利的途徑正常,那麼就受法律保障。如果謀求性福的途徑不當,那就是紅杏出牆了,所以要挨辱罵。女人可以風騷,但并不一定要風騷。風騷是女人的一個選項,但不一定必選。
那麼,我為什麼提出要尊重30歲女人的風騷權呢?有幾個理由。
一、30歲的女人一樣是女人,不能因為其年齡問題就歧視她們,就妖魔化。所以,将目光死死盯住30歲的女人是不公平的。
二、30歲女人的風騷是生理規律,是必然,不是空穴來風。從純生理的角度來說:男性的性欲高峰出現在青春期到25歲之間,而女性的性高潮期是在30歲到45歲。30歲的女人比20歲、50歲的女人性欲更加強烈。美國性學實驗室的科學家,曾對衆多志願者的性交過程進行了十多年的觀測和研究,科學而客觀地記錄了女性在性高潮的瞬間狀态,發現絕大多數女人從30歲開始才真正享受性高潮。很多男人經常這樣抱怨:20多歲的女人在做愛時就像死豬,不知道如何配合,也不懂技巧。這就是很好的例證。
三、女人的風騷和男人的風流是對等的。既然都是人,都是法律概念的自然人,至少從理論上講,他們享有一樣的法律地位和社會地位。那麼,男人可以風流,女人為什麼不能風騷呢?
四、30歲女人是不可以一個人風騷的,這種風騷的背後一定有風流的男子。罵女人風騷的一定是男人,這裡就很有意思了女人的風騷一定和男人有關,粗俗一點說,哪怕是苟合,那也得兩個異性才可以進行,離開了男人的風騷是不好指責的。如果一個女人的風騷僅僅是自慰,那關别人什麼事啊。
五、30歲女人的風騷,男人要負主要責任。裡面有兩層意思。一個意思是男人沒有善待女人。30歲的女人經曆了戀愛、結婚、生子等過程,30歲的時候,孩子剛剛到了上學的年齡,這時的女人比較輕松悠閑點了,而老公正值事業期,容易忽視甚至冷落妻子,所以,這時有花心蜜嘴的男子出現,是很容易誘發出牆事件的。另一個意思是,男人喜歡在外面亂搞,比如包二奶、嫖妓、搞一夜情等,女人知道了,自然心理極度不平衡,所以産生報複心理,出去勾引男人,放縱了自己。
在一些批評30歲女人的言論中,我發現一個很搞笑的細節。印象特别深的是一位兄弟大開罵戒:“這30歲的女人真TMD太騷了,太賤了,我随便就可以玩幾個,以後找老婆哪有安全感啊?”這位朋友得了便宜還大罵不止,真是賊喊捉賊!他可能不明白一個道理:你這樣亂搞女人,勢必會導緻更多男人的心理失衡,并加入到一頓亂搞的隊伍中,從而形成了惡性循環。
按理,你隻能擁有一個女人,但你搞了别人的女人,難道就不容許别人搞你的女人?其實,這位仁兄代表了天下男人的邏輯和心理:希望别人的老婆都風騷放蕩,這樣自己才有機會;又希望自己的老婆是聖女,不給别人一點機會。我想,如果男人可以管住自己下面的風流根,也就不會有女人的風騷了,也不會有蕩婦了。根據經濟學原理,買賣是一個雙方交易的行為,如果沒有了買方市場,賣方市場就不複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