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小夫妻上午離婚,下午再去辦理複婚,前後僅4個小時。離婚原因竟是家務勞動分配不均,而複婚原因則是彼此氣消之後發現事情鬧大了。如此“閃離”“閃複”,近日,在一個社區就接連發生4次,不能不讓人為此擔憂。
“在與兩個人交流後,我們了解到,他們婚前有一個書面協議。協議中規定,婚後男方負責做飯,而女方負責收拾衛生。結果前日,妻子加班回家較晚,而丈夫是在外面吃的飯,沒能及時回家做飯,雙方就為此争吵了起來。第二天上午,兩人幹脆就去辦理了離婚手續。”李家街道綠苑社區工作者告訴記者,“可到了下午,兩個人都冷靜下來,這才發現事情鬧大了,而且覺得為此離婚也太不值得,所以下午又去辦理了複婚手續。”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類似情況僅在這一個社區,近段時間就接連發生四次。“有的是頭天離婚,第二天再去辦理複婚,最長一‘離’一‘複’不會超過一周。但關鍵是和他們交談後,你會發現所有離婚原因都是那種微不足道,甚至能讓你發笑的小事。而所有複婚理由幾乎都是後悔當時太沖動,實際上并沒有想過真正離婚。”綠苑社區工作者告訴記者。
随後,記者從多個社區調查了解到,類似情況确實頻繁發生,而且離婚理由總是讓人哭笑不得。家住新起屯的一對小夫妻,“閃離”“閃複”的起因竟是小兩口早晨争搶衛生間,而還有人“閃離”則是因為搶電腦或是争搶電視頻道。
針對這一現象,綠苑社區負責調節家庭矛盾的工作者認為:“‘獨一代’對婚姻的認識過于理想化,缺乏自省精神,喜歡一味地要求對方付出。另外,一些年輕人結婚,很多都過于沖動,沒有深入了解便匆匆結婚。可是婚姻與愛情總是存在差異,于是在發生矛盾時便各不相讓,容易造成‘閃離’又‘閃複’。”